在6月27日的凌晨时分,贾樟柯通过个人微博发表了一份声明,坚决否认了关于他在影院摄屏的指控。他详细说明了当晚的情境如下:
首先,他在上海影城杜比厅观看了电影《淘金记》,但只看了约15分钟。贾樟柯强调,在这段时间内,他手机始终未曾拿出过,更别提进行摄屏。他提到,之所以只停留片刻,是因为要赶往大光明影院,参与映后的交流活动。在确认公映拷贝的质量没有问题后,他便离开了影厅。
随后,在大光明影院的交流环节结束后,贾樟柯将一块蛋糕留给了影院的工作人员,指示她将蛋糕送给观众以供拍照留念,便又继续参加下一场映前介绍活动。
而在当日早上8时,一位网友再次发文,表示:“当时的判断并非毫无根据,但确实忽视了开场后可能新观众入座和变动座位的情况。” 该网友随后对此次发帖所造成的误会表示诚挚的歉意,并对此事向贾樟柯发出了新的五连提问。
据了解,摄屏行为,亦被称为屏摄,是指观众在电影院、影展等场合使用手机或相机拍摄银幕画面的行为,包括静止照片和动态视频。自2013年起,这种行为便引发了广泛的争议,反对者声称其不仅损害了观影体验,还侵犯了电影的版权,而支持者则认为少量的拍摄可以纳入社交分享的范畴。
在法律层面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第31条的规定,放映中的电影不得进行录音录像,然而对单张照片的拍摄并没有明确的法律界定。自2023年开始,春节档电影联合声明和国家版权局的公益广告均呼吁抵制摄屏行为,影迷们也倡导以拍摄电影票根的方式替代摄屏,达成文明观影的共识。
贾樟柯,1970年5月24日出生于山西省吕梁市汾阳市,是一位卓越的华语影视导演、编剧、制片人、演员及作家,目前担任中国电影导演协会会长及山西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副主席,同时也是平遥国际电影展的创始人和中国作家协会的会员,还是中央美术学院的教授,拥有北京电影学院文学系的学历背景。
他的创作生涯中,贾樟柯执导了多部备受赞誉的作品。例如,1997年的《小武》在第48届柏林国际电影节上荣获亚洲电影促进联盟奖和沃尔福冈·施多德奖;2000年的《站台》则在第57届威尼斯国际电影节上获得亚洲电影促进联盟奖。2006年,他执导的《三峡好人》获得第63届威尼斯国际电影节金狮奖。2013年凭借《天注定》的出色剧本,她荣获第66届戛纳国际电影节最佳编剧奖,之后接连获得多个国际电影节的终身成就奖与最佳导演奖。
贾樟柯在2018年和2019年分别凭借《江湖儿女》获取多个国际奖项,展现了他在全球电影界的巨大的影响力和艺术成就。此外,他也在2024年以《风流一代》再次跻身戛纳电影节主竞赛单元,继续书写着他的电影传奇。
关于影院的摄屏行为,您有什么看法呢?对此行为是否会主动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