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澜去世后,意外地在简中自媒体上走红,成为热议话题。无论如何评价他是否是香港四大才子之一,蔡澜在世时也只不过是香港地区的一个名人,背后映照的是那个时代的背景。蔡澜自己从未将自己视作什么才子,他曾公开表示,所谓四大才子中,只有金庸先生才配得上这个称号,其余的都只是“些小混混”。我个人并不完全认同他这种看法,黄霑先生无疑是一位才子,而倪匡先生的《卫斯理》系列作品也开创了科幻小说的一个新篇章,具备一定的文学影响力。
蔡澜选择的生活方式和态度是他个人的选择,无论他如何看待自己,我们无权干涉。毕竟,生活态度本无对错之分,是否符合他人标准是另一回事。很多博主在蔡澜去世后,将其生活方式批判为“宣扬消费主义、享乐主义,沉迷纸醉金迷的奢靡生活”,然而,这种评价未免过于偏颇。每个人都有权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过完自己的这一生,我们岂能简单地指手画脚?至于有人愿意支持蔡澜的选择,亦是他们的自由。只是在此,我不禁要问,如果我们拥有蔡澜那样的条件,我们又会作何选择呢?
常言道,名人去世往往伴随着一波批评的浪潮,尤其是那些有争议的名人,蔡澜自然也未能幸免。对于那些批评者来说,不发表几句指责言论仿佛就无法彰显自己的伟大与正义。至于这些批评是否公正客观、是否真实反映了事实,批评者似乎并不在乎,关键在于彰显自己的卓越与与众不同。
在批评蔡澜的人当中,最常见的指责之一便是他参与拍摄三级片,并将其作为他人生的污点。他们高高在上的站在道德制高点,抨击他与陈宝莲等人有过交情。这里需要明确的是,三级片曾是香港电影市场的一个合法产业,许多香港艺人也曾从三级片转型,走上了正经的演员之路,比如任达华、翁虹、舒淇等。难道那些批评者又要对这些演员指手画脚吗?如果他们从未看过这些三级片,又如何能了解陈宝莲的名字?
陈宝莲因跳楼自杀而成为一时的新闻焦点,这一事件并未指向任何具体的责任人。根据公开报道,陈宝莲自杀的原因复杂,主要与她个人的生活困境和母亲的赌博嗜好有关。对于那些指责蔡澜诱骗未成年少女拍摄三级片的说法,实则并不成立。事实上,陈宝莲生于1973年,拍摄第一部三级片《灯草和尚》是在1992年,当时她已年满19岁。无论她为何参演三级片,已经是成年人,我们不应简单地将责任归咎于蔡澜。那些以此为依据批评蔡澜的人,是否真正站得住脚?
回顾往事,许多50多岁的男性,恐怕都曾在年轻时偷偷观看过香港的三级片,陈宝莲参演的影片自然也不例外。这些人在批评蔡澜时,是否意识到当年他们所享有的“福利”正是蔡澜所提供的?如果没有蔡澜的存在,又怎会有他们那段时期的“娱乐记忆”?
对于蔡澜的生活方式,是否值得批评,见仁见智。但用陈宝莲的名义来指责他,实在让人感到不齿。毕竟,在很多今天的道德卫士心中,陈宝莲曾是当年的女神。而这些批评者,恐怕早已忘记他们曾经为之神魂颠倒的过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