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方大同的最后一张作品《梦想家The Dreamer》在第36届金曲奖上入围了五项大奖时,音乐爱好者们感动于这位才华横溢的音乐人在“燃烧生命”的时刻,为我们奉献了如此动人的创作。然而,在“终身成就奖”的提名名单中,方大同的名字却意外消失,这背后并非因为才华不足,而是由于所谓的“身份问题”。
经纪人Jamie对此的回应可谓是一种佛系公关的典范:“我们尊重评审团,方大同的妈妈和他本人并不会强求。”换句话说,其实就是在表达:“我们很乖,不闹,但你们的评审标准是不是有点荒谬?”毕竟,一个能够将灵魂乐、R&B和中国传统小调融汇贯通的音乐人,生前多次获得金曲奖提名,去世后他的专辑依然能呼风唤雨,居然因此被拒之门外,只因为他的美国国籍。
更让人惊讶的是,金曲奖的“终身成就奖”仿佛有着一套隐秘的规则:41岁被认为“太年轻”,即便他的作品数量和质量超越了那些活到八十岁才勉强拼凑的前辈。而有美国护照的他,显然无法被认同为“自己人”——无论他如何启发了半个华语乐坛。可惜的是,方大同的离世如此匆忙,若是能再多撑几年,或许能获得“追授”的机会。
方大同的遭遇揭示了金曲奖“终身成就奖”的本质:这根本不是在表彰成就,而更像是在发放“安慰奖”。回顾以往的获奖者,有的人凭借年迈获奖,有的人因为“贡献”模糊不清而上榜,而真正推动音乐变革的方大同,却因为“身份不合规”被无情地排除。
更讽刺的是,方大同生前最后一次采访中,他提到:“这是我出道20年,本来打算办演唱会,可身体实在负荷不了。”这位即使在使用呼吸机的情况下仍坚持创作的“工作狂”,在他去世前,连一个认可他“终身价值”的奖项都没有等到。
而金曲奖对此的态度呢?沉默只用四个字形容。毕竟,规则是死的,人是活的,但显然,某些评委的思维也似乎是僵化的。
既然评选“终身成就奖”要考虑国籍、年龄,甚至政治正确,不如干脆改名为“最听话音乐人奖”。顺便再细分几个奖项:“最佳本地户口奖”:非本国籍作品请绕行;“高龄成就奖”:活到70岁自动获得;再设一个“去世后追授大礼包”:反正人已经不在,也不会抗议。
方大同的遭遇让人想起他在《三人游》里的歌词:“一人留,两人疚,三人游”——如今却成了“一人死,两人装,奖杯游”。乐迷们愤怒的,不仅是他未能获奖,而是华语乐坛的评审标准,依旧用官僚的思维来衡量艺术的价值。
方大同的音乐早已跨越地域限制,他的《Love Song三人游》至今仍是华语乐坛的经典。然而金曲奖的“终身成就奖”却被狭隘的规则束缚,真正的大师却被拒之门外。
最后,借用乐评人邮差的话:“如果你觉得华语音乐不够好,那是因为你还没有看穿评奖规则的荒谬。”方大同的遗憾,或许恰恰是华语乐坛的悲哀——当奖项不再尊重音乐本身,它究竟还能“成就”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