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蝶被誉为中国影坛的“电影皇后”,这个称号并非某位权威随意授予,而是经过大众一人一票公正选举产生的,颇有几分姜文电影《一步之遥》中“花国总统大选”的味道。
1933年,上海的《明星日报》发起了一场盛大的“电影皇后”评选活动。在这场激烈的竞选中,胡蝶、阮玲玉和陈玉梅三位女星票数遥遥领先。最终,胡蝶以21334票稳居榜首,陈玉梅和阮玲玉分别获得10020票和7290票,差距明显。
紧接着,胡蝶又接连赢得了“力士香皂电影明星竞选”冠军及1934年“中国电影皇后”称号,令“电影皇后”的美誉牢牢镌刻在中国影史上,成为一代传奇。
胡蝶主演的多部电影如《火烧红莲寺》、《狂流》和《姊妹花》当年风靡一时,名声远播,可惜现今知晓她作品的人已大为减少。反倒是她与国民党军统头目戴笠之间的故事,流传甚广,成为人们津津乐道的话题。
关于两人的关系,最早披露者是前国军陆军中将、保密局云南站站长沈醉。沈醉晚年撰写的《我所知道的戴笠》一书中,生动描绘了戴笠与胡蝶之间非同一般的特殊关系。
据沈醉描述,戴笠初见胡蝶便产生了强烈的占有欲,“胡蝶有一套独特的魅力手段,能够笼络男人的心”。当时,胡蝶已婚,其夫潘有声同样是电影演员。潘有声则表现出一派圆滑世故,“面对妻子被戴笠霸占,他宁可牺牲家庭,也要借机大发一笔横财”,他深知若不妥协,自己恐怕会遭遇枪击。
戴笠也对潘有声颇为照顾,安排他担任战时货物运输局专员,潘便借助这一职务从事走私活动,积累了可观财富。
据沈醉称,抗战胜利后,戴笠曾准备促使胡蝶与潘有声离婚,但未及办妥,戴笠便在岱山意外身亡。潘有声随即携胡蝶前往香港,远离了戴笠的阴影。
不仅沈醉有此说法,军统另一元老文强也曾提出类似观点。美国学者魏斐德在其传记《间谍王》中,更是直言胡蝶为这位特务头子的情妇,因此这段绯闻一度被视为铁板钉钉的事实。
然而,后来学者对沈醉的说法产生质疑,指出沈醉在《我所知道的戴笠》与《沈醉日记》中对戴笠形象存在极大差异。《沈醉日记》虽多披露同僚私德,却未提及戴笠,而《我所知道的戴笠》却详述了戴笠与胡蝶的故事。
学者分析认为,这主要源于两书出版时间的差异:《沈醉日记》成书于建国前,而《我所知道的戴笠》则于建国后问世。沈醉1963年的日记中写道:“去年一年稿费大大超过了我的薪水,孩子想要的自行车、收音机都有了。”而《我所知道的戴笠》正是1963年出版。
这就不禁让人怀疑,沈醉是否为了赚取稿费,刻意夸大甚至捏造了戴笠与胡蝶的绯闻?这无疑是值得深思的问题。更有疑点在于,沈醉曾称戴笠软禁胡蝶于重庆,但事实上,胡蝶当时多与家人同住,还曾外出到广西拍摄电影《建国之路》,并无被软禁之实。
胡蝶晚年在《胡蝶回忆录》中对沈醉的传闻作出回应:“关于在重庆的那段生活,确实有许多谣言,讹传不断,却被误当成了确凿事实。如今我年近八十,心境平和,个人生活琐事虽有误传,也无须过于计较,关键是在民族大义上不可含糊。”
公众素来喜欢听官员与女明星间的绯闻,这一现象由来已久,胡蝶作为“电影皇后”,自然成了谣言的牺牲品之一。
九一八事变后,胡蝶赴北平演出,尽管从未与张学良谋面,却被多家报纸谣传与张学良共欢作乐。广西大学教授马君武还写了一首讽刺诗:“赵四风流朱五狂,翩翩蝴蝶正当行。”其中“赵四”指赵一荻,“朱五”是朱湄筠,“翩翩蝴蝶”即胡蝶本人。
胡蝶当时曾公开澄清,但谣言依旧甚嚣尘上,将她塑造成所谓的“红颜祸水”。晚年的胡蝶在回忆录中愤然表示:“该结束这段莫须有的公案了吧?”
她晚年多次强调,自己已心如止水,对这些无端指责不再计较,“重要的是民族大义不可含糊。”
事实上,胡蝶确实践行了这份坚守。1941年12月25日,日军占领香港当天,她悲愤不已,称此日为“蝶耻日”。日本人曾邀请她拍摄宣传片《胡蝶游东京》,但她以息影在家且怀孕为由断然拒绝。
抗战期间,胡蝶在重庆不惧艰险,积极参与爱国影片《建国之路》的拍摄,展现了她坚定的民族精神。
与另一位以蓄须明志著称的梅兰芳相比,胡蝶的爱国情怀丝毫不逊色。但遗憾的是,世人往往更愿听信她那些不堪的绯闻,而非她真实的光辉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