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法之名》的结局中,当黑名单最终铺展开来,我个人的感受是,除了那位开局便以悲剧收场的乔振兴,几乎所有的角色都可以用“全员恶人”来概括。无论是曾一度站在正义一方的洪亮,还是那些所谓的高尚人物,所有人在面对违法乱纪时的表现几乎都是选择回避和放任自流。
特别是洪亮,明明有机会为社会和正义发声,却屡屡选择沉默和退缩。在家中和岳父、妻子、小舅子的对峙戏码,看似让他的人物形象更加完美,但实际上他对秦锋死去的责任感却几乎可以说是不可推卸。那种“为了自己,放弃他人”的冷酷心态,似乎在某种程度上揭示了人性的阴暗。
剧中的人物,无论好坏,似乎总是在逃无可逃、无路可退的时刻才想起要主动交代。实际上,假如没有调查组的压力,恐怕这群人永远也不会主动反思自己的所作所为。也正因为这种人性的退缩与逃避,才让江家人得以巧妙地隐瞒真相,最终导致了秦锋为救洪亮而牺牲的悲剧。
面对法律与规则时,不论是普通人还是身居高位的权力人物,往往都会首先考虑人情,而非正义和法律。江旭东为了保护自己唯一的儿子,竟选择了默许禹天成的行径,并以官场的隐晦手法提醒洪亮:走出这个家门之后,后果自负。或许江旭东真有那个权势和底气——几十年的官场生涯,岂止一个孙飞作为唯一的“得意门生”?但最终,江旭东处理的结果却让人咋舌:“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滥用职权,窝藏罪行”等罪名并罚,判刑十年。十年,仅仅十年。
当然,也许禹天成才是东平黑社会的幕后主使,或许陈胜龙才是那支黑暗力量的真正掌门。但如果没有江旭东当年的纵容,秦锋又怎么会死于熊磊之手?如果没有他的一再包庇,万海又怎会无辜死在监狱里?作为一名国家干部,江旭东难道不应该因“知法犯法”而受到更加严厉的惩罚吗?但是,剧中这个江旭东,不仅没有被加重刑罚,甚至十年刑期,显得过于轻微。
更让人震惊的是江旭东的儿子——江远。这个从小就“背景深厚”的年轻人,最终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虽然加上了“限制减刑”的附加条件,意味着江远至少要服刑25年,但如此的处罚,真的能够弥补他当年肇事逃逸造成的损失吗?当年被江远撞死的那个人,或许连死都不能安心吧。江远,依旧没有丝毫悔意。在他眼里,仿佛规则和法律都不再是束缚他手脚的东西。因为他是那个拥有“深厚背景”的年轻人,所以无论多大的错误,在他眼里,都可以轻松抹去。再看看当年的江远,肇事逃逸后重回东平,他的嚣张与霸道简直让人咬牙切齿。
与其说禹天成、陈胜龙那种公然行凶、勾结黑恶势力的恶行,是《以法之名》中的最大罪恶,不如说江家父子才是这场恶行背后的真正幕后黑手。江旭东的庇护与纵容让整个东平的命运变得无法挽回,而江远这种理直气壮、肆无忌惮的态度,显然让他成为了剧中最具恶性的一环。
假如没有江旭东那句“话语权”的威胁,如果没有他为了儿子选择沉默、背后操控局势的纵容,或许乔振兴、万海、秦锋等人就不会如此死于非命。而最终呢?江远依然未能从自己的错误中吸取任何教训,他的冷漠与不悔,注定将让后人继续背负其沉重的负担。
江旭东,作为这场局中的最大保护伞,最终虽然没有亲手沾满鲜血,但他的“包庇罪行”以及纵容黑恶势力的行为,导致他仅仅因“包庇”被判十年,似乎显得过于宽容。而江远呢,虽然逃脱了应有的惩罚,却仍然可以指望家中拥有官职的姐姐与姐夫,在外面“高高在上”,一如既往地享受特权与荣光。
《以法之名》最终的结局,无疑让人对江家父子的种种行为产生深深的愤怒与失望。虽然法律并未完全失去它的权威,但其中的疏漏与不公,也让人感叹:“不问世事的法则,是否还应理直气壮地存在?”
关于本剧的深入解读,今天暂时到此为止。更多精彩分析,敬请期待下期。若你喜欢这篇文章,别忘了点赞、分享与关注哦,图片来源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