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电视剧《以法之名》迎来了第30集的播出。最新的剧情中,李人骏接受了组织的调查和问询。令人注意的是,在接受组织谈话的前一晚,李人骏和妻子柳韵进行了一次深刻的对话。柳韵坦言,她被迫成为了反派势力的保护伞,并恳求李人骏在关键时刻站在自己一方,尤其考虑到家庭中孩子年幼的实际情况。这一情节的设定,显然是编剧为推动剧情发展而制造的生硬转折,同时也暴露出了一些巨大的漏洞。
接下来,我们来回顾柳韵这个角色的背景故事。柳韵是东平市开发区的副职。在剧集开端,柳韵似乎并没有太多问题。如果非要挑剔,唯一值得关注的地方就是她为万海矿业提供了银行贷款担保。然而,这笔贷款的回收可能存在一定风险。实际上,所谓“银行贷款无法回收”的设定,反映了编剧对基础经济金融知识的缺乏。
即使万海矿业暂时面临开采困难,这也并不意味着银行的贷款就会完全无法收回。矿业贷款与房地产贷款本质上是两回事。给矿山贷款和给房地产贷款的风险差异极大,尤其在矿业方面,矿产资源本身具备较高的保值性和潜在升值空间。即便矿山经营出现问题,矿产依旧存在,银行依然可以通过拍卖矿山来追回贷款。因此,柳韵在担任开发区管委会副职时,若她是通过正规考试进入这个职位,必然知道矿产资源是硬通货,具备很强的保值能力。无论如何,即便万海矿业的贷款无法偿还,柳韵作为担保人,也不应该感到过于焦虑。
然而,编剧却将柳韵塑造成一个情急之下开始着急寻找天龙集团接手的角色。实际上,天龙集团接手矿山的合作谈判,作为职务内的事务,根本不涉及违规问题。矿山的资源在那儿,谁出钱接手,都是正常的商业行为。所以,直到柳韵安排天龙集团与万海矿业的儿子进行谈判时,根本不应当产生任何疑问。
至于柳韵购买天龙集团开发的房产,低于市场价142万元这一情节,其实也是编剧人为制造冲突而故意设下的“智商低点”。作为公职人员的柳韵,按理说不可能对这种低于市场价的房产心动。更何况,柳韵和李人骏作为公务员,公积金余额十分可观,他们完全可以用公积金轻松购房,不必在乎那142万元的差价。事实上,公积金是职工的正常收入,如果没有特别的用途,公积金自然也能用于购房。
那么,为什么编剧要让柳韵看似低价买房呢?显然,这个设定是为了制造看似的腐败问题。然而,实际上,作为一名有公职身份的人,柳韵不仅没有寒酸到需要贿赂,反而对于这种价格合理的房产根本没有丝毫兴趣。对于开发商而言,价格折扣并不意味着违法违规,折扣房在市场上其实是很常见的,尤其在一些高端小区,样板房的打折出售更是普遍现象。对于柳韵和李人骏的收入情况,显然完全能够承担这一笔房款。
即便是接受了这套房子的优惠,也并没有涉及任何不正当的利益交换,柳韵根本不应当感到担忧。所以,编剧强行让柳韵与反派人物发生对话,显得极其不合逻辑。事实上,柳韵作为一个有理智的角色,完全可以坦然应对调查,向调查组如实交代自己只是购买了一套打折房产。对于调查组而言,所谓的“折扣房”并不会对柳韵产生任何不利影响。编剧的降智操作,使得柳韵做出了许多不符合角色设定的行为,剧情的合理性因此受到了极大的影响。
总之,《以法之名》在这一情节中,通过人为设置角色的低智商行为,试图为剧情推动提供借口,但这种处理方式显然过于牵强。作为一部电视剧,编剧在创作中所展示出的这些漏洞,也恰恰暴露了创作中的许多不足。这种强行制造冲突和转折的方式,显然没有为故事增色,反而使得整部剧的逻辑性和角色设定受到了极大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