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连监狱里的人都能被动手?”这大概是《以法之名》大结局的弹幕上最为人津津乐道的一句台词。
在节目呈现的画面中,王华山在监控摄像头下服药而亡,而剧作却告诉观众——是王华山私下更换了药物。许多观众立刻信以为真,弹幕纷纷表示“果然真有内鬼”,导演也通过字幕轻松了结这一切。然而,当我们细看其中的细节,逻辑却显得摇摇欲坠:王华山并没有犯下必死的重罪,而江旭东的刑罚也不算是最严厉的处罚,究竟又是何人赋予他杀人的胆量?
线索其实藏在他临死前的那句话中。万海曾对专案组说:“我会写信说明真相。”随后监控画面中,王华山在凝视着屏幕,转过身便离开了。字幕显示“王华山潜逃顶罪”,但连一通给幕后指使的电话录音都未曾呈现,这无疑是一个明显的漏洞:杀人终究是重罪,王华山怎么可能只为拿这笔钱而背负如此重任?他未必是个毫无理智的疯子。
再看看谁才是真正害怕万海开口的人。真正紧张的不外乎是禹天成与陈胜龙这帮依靠漏洞维生的人。监狱里那些不起眼的小药片可不是随便就能处理的,狱警、护士以及配药科的每一个环节都需逐一审批,基层的小护士又岂敢为领导去承担人命的风险?
在监狱内部能够打通所有环节,且还有能力压制监控录像的人,只能是江远——江旭东的儿子。在这种严格把控的情况下,能够命令药房护士修改药品的,唯一剩下的就是有“江”姓的势力。尽管剧中没有直接描绘江远出手的画面,但他被判处死缓这一点,恰恰是编剧隐秘的线索:要对监狱内部的人下手,既要通过审批手续,又要确保缄口,权力得够大,胆量也得足够。
江远这两方面皆具备。可以总结一句话:真正使万海丧命的,绝非只是因为金钱的王华山,而是潜藏在背后的江远。王华山的潜逃,实则是为了为公子顶雷而甘愿背负黑锅。
最后的审判故意忽略了这一幕,部分是出于对尺度的顾忌,部分则是为了在暗处留下些许余味,留给观众自己去体悟。因此,今后再看剧时,不必只盯着字幕,毕竟那些字幕不过是导演写给广电审查看的。弄清楚谁最想要灭口,关注哪一方最怕签字文件就能找到真相。监狱绝对不是一个真空,真正掌握钥匙的,是权力缺口中最为显眼的那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