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以法之名》自播出至今,已经有一段时间。其大结局依然让人忍不住一遍又一遍地回味。从剧情发展来看,表面上,专案组的洪亮、郑雅萍等人似乎成功摧毁了黑恶势力的网络和保护伞,但从惩罚力度来看,明显存在不小的差距。尽管剧中对黑恶势力进行了严厉打击,然而针对那些站在幕后、充当保护伞的人,惩罚的力度却显得有些薄弱。特别是对于那些在暗中操控的“保护伞”人物,剧中的惩罚并没有像对黑恶势力那样严厉,甚至孙飞这样有诸多罪行的人,也没有被判死刑,只是因为其罪行过于明显,证据确凿,才最终定罪。
在剧中的最终结局中,万海在监狱中被毒死,洪亮等人终于找到了谢鸿飞,而谢鸿飞选择跳崖自尽。孙飞依旧坚持沉默,131案和万海案陷入僵局。洪亮因谢鸿飞的死亡向江旭东质问,之后他接到陈胜龙的电话,才得知陈胜龙掌握着所有的录音证据。洪亮随即前往洗煤厂,而在途中却遭到熊磊的追杀。
最终,洪亮在洗煤厂再度被熊磊追击,幸得秦锋及时出手救援,但自己却被捅伤。洪亮与秦锋联手将熊磊制服。随后的情节中,洪亮继续追捕陈胜龙,夺回了重要证据。最终,许言午带领警方赶到,凭借录音证据成功将黑恶势力和保护伞一并送上了法庭。最终,这些黑恶势力与保护伞的命运可以概括为:“2死缓、2无期、4死刑、6轻判”。
2死缓
死缓的两人中,第一个是罪魁祸首江远。十五年前,他因撞死他人,若当时选择认罪,江旭东本不会被牵连,而禹天成等人也不至于走到如今的境地。但江远因惧怕死刑,推卸罪责给了陈胜龙,从而引发了一系列灾难。后来,禹天成因为贪欲杀害万海未果,导致江旭东被卷入131案。而这座矿石矿的发现让万海一夜之间致富,成为了风云人物。三年前,江远再次与禹天成联手,以便谋取万海的矿产资源。最终,江远在许多罪行面前依旧被判死缓,而且不可减刑,这对他来说,算是最轻的判决。
第二位被判死缓的是小来(赖东朗)。他参与了多项犯罪,包括加入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故意杀人、袭警、绑架、妨碍公务等。尽管如此,这位角色最终也只被判了死缓,未免显得过于宽容。
2无期
剧中有两位人物被判无期。一个是程子健,他是万海案的幕后策划者之一。程子健不仅参与了许多黑恶势力的活动,还向谢鸿飞等人行贿。最终,靠着陈胜龙的录音,他被定罪,判无期也算是罪有应得。
另一位被判无期的是孙飞,作为幕后保护伞,孙飞罪行累累,但在结局中,居然漏判了他的一项关键罪行——教唆杀人罪。虽然他口供坚决未供出任何有价值的信息,但对于他所犯下的种种罪行,证据确凿,尤其是他指使雷广发灭口的罪行,陈胜龙手中应该有相关录音。然而,孙飞的最终判决竟然是无期,未免显得过于宽容,令人难以接受。
4死刑
死刑的四位角色中,第一个是禹天成。他从十五年前开始,所有的计划几乎都绕着江远等人转,甚至为了让江远撞死人而精心布局。禹天成不仅操控了江旭东的腐败,还在131案中大肆策划,造成了不计其数的生命损失。最终,他的罪行积重难返,被判死刑毫不意外。
陈胜龙也被判死刑,他从十五年前便顶替别人坐牢,之后多次指使杀人,包括雷广发、乔振兴等人的死。他还参与了矿难案的策划,造成了惨重的人员伤亡,最终,陈胜龙因其病态的行径被判死刑。
熊磊更是罪孽深重,从十三年前开始,他便犯下了无数命案,其中包括杀害三人、指使乔振兴和雷广发的死亡,甚至参与了矿难的策划,致使多人死伤。最后,他还企图杀害洪亮,幸运的是未能得逞,但秦锋却在与熊磊的对抗中丧命。熊磊的一生充满暴力与死亡,死刑判决显然是对他罪行的应有回应。
赖东明(大来)也是死刑的受刑者,他是乔振兴的杀手,且参与了袭警、绑架、妨碍公务、非法拘禁等罪行,数罪并罚,最终被判死刑。
6轻判
在这些判决中,仍有一些角色得到了轻判。黑恶势力成员星子便是其中之一,虽然他多次参与非法行动,还曾追杀万潮,但最终仅被判七年,这显然不够严厉,令人感到不公。
保护伞方面,也有多位人物得到了轻判。江旭东,尽管包庇黑恶势力,滥用职权,他对于王大有的放走,也负有责任。然而,他并未受到应有的惩罚,只是被轻判,最终只是调离了职位。温琴同样因在万海案中的乱判和受贿被判刑,但却仅判了八年,令人质疑司法公正。
李人骏家族的兰景茗因缺乏足够证据,仅被撤职,而李人骏和柳韵则因对131案和万海案的判错,仅仅遭到职务调整或降级,这种处理显得过于宽松。
整个东平的政法系统中,唯一没有问题的人似乎是许言午。他虽然曾为洪亮等人提供帮助,但他身为局长,在冤案发生时却没有采取应有的行动。尤其是万海案明明存在问题,许言午却选择沉默。最终,他竟没有因此受到任何惩罚,这也让人感到意外。许言午凭借深谙官场之道,成功逃避了责任,实在令人感到不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