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想到那个新闻我就火了,是真的,气得我都想把手机扔到墙上了。你说,这年头明星肖像权都能被随便用?都被白纸黑字写得明明白白的,却还是有人敢盗用,敢打擦边球。这不刚刚看到刘嘉玲那声明,说“好阿优酒业”在明知没有授权的情况下居然用梁朝伟的脸和名字做广告,还能加个虚假代言?我就觉得奇怪,谁给他们勇气,真的以为法律是个摆设?他吗的,这不就是典型的侵权行为么,明摆着拿明星当广告牌,把肖像权当空气一样呼吸。有些人就是不在意这点规矩,把明星的肖像当免费宣传工具。真觉得,这年头好像“版权”就不是个事儿了,反正有人脑子都被榨干了,觉得“只要赚到钱”就得要,懂得都懂。
但重点是,梁朝伟和刘嘉玲这个“夫妻档”,一边维权一边还要面对各种掉链子的人。这不光是个商业问题,更像一个法律和道德的底线斗争。刘嘉玲发声明,挺身而出,动用律师的力量,那就说明这事绝不会善罢甘休。你说,明星的肖像本就属于自己,没人有权随意拿去用,尤其是还打着“代言”的幌子在宣传虚假产品。这不像是种巧合,更像是有人蓄意利用明星的名气在坑蒙拐骗。真正让人气愤的,是我们身边的普通消费者,出于信任点的那点“明星背书”,就这样被坑得体无完肤。
而且你会觉得奇怪啊,就这事情,怎么说呢,不是李鬼公司搞的么?还是那句老话,商家为了钱,真是啥都敢干。明明知道不合法,却偏偏就敢试一试。这么一闹,问题还不止是肖像侵权那么简单,其背后折射出的是一堆“规则”被践踏的黑暗点。你说,假货横行,公然盗用明星肖像,只要不被抓到,觉得天就会塌下来?法律都在,那些明知违规还敢这样嚣张的家伙,心里到底在想什么?是不是从内心深处就觉得自己不怕罚款、赔钱、甚至判刑?我真搞不懂他们这群人,是拿明星肖像当成免费广告牌,还是觉得法律对他们没用?有没有想过,明星的肖像本就是人家血汗钱赚来的,是有人花了心血,才换来了这些名气和标签。
更荒诞的,是这种侵权事件,慢慢变成了某种“潜规则”。什么“只要不被查到,就合理”这种心态,成了某些商家们的“刚性需求”。他们像个无声的反叛者,踩着法律灰线,赌那一点点能逃过处罚的侥幸。反正谁都知道,企业一旦借明星热度,至少能赚几倍,没人愿意放过这样的肥肉。这么多年,明星肖像权益保护的声音其实不少,但实际操作中,还是个鸡肋。你没法堵得住每一个“好阿优”他们的嘴,也难保每个商家都能心存良知。不然,大家拿着明星头像来做假广告,骗了一轮又一轮,这套路怎么就这么烂?暴露出的是,整个监管体系的漏洞,也反映出行业那点阴暗的灰色操守。
我还在想,真正让这事变得更糟的,是我们自己。不是说明星有责任保护自己,但我们消费者为什么会总被“明星加持”带偏脑子?这多半是圈内的套路,明星自己也难免被绑架。之前看过不少明星努力澄清,甚至公开声援被盗用的情况,而那些“盗用者”呢?还在继续“试水”。你看,假冒的商品、虚假的代言、一些没有底线的制造商,根本就没把法律放在心上。最后受伤的,是明星,是消费者,更是这个市场的规则。你说,这样操作能过得去?粉丝真就这么买账?我看那就是真的差点“‘吃瓜群众’”都变“吃亏群众”了。
这次事件的关键,还不止明星的肖像权问题。更让人觉得疯狂的是,那些还敢无视法律的,根本就没有把社会责任放在心上。他们的底线在哪里?他们难道只有钱和快感?这不就像在一片乱象中找规律一样,乱中取利。也难怪,光靠明星一人努力去维护权益,管得再严格,也抵不过那些“暗箭”和“弹药”无限制的商家和灰色产业链。要真想改善这个风气,恐怕得整个行业链条都得折腾一遍。这种“黑暗潜规则”是不是让人觉得,明星和普通人反而都变成了没办法的局中人?明明有规则,却玩的比谁都溜。
到这个地步,你还在期待法律会“公平”吗?让我真的觉得,这是个笑话。打官司、发声明,能挡得住的那一部分,毕竟只是少数。真正的“主角”其实是这群“藏在暗处”的人,他们享受着“违规”的红利,却在背后用各种手段堵住了监管的口。你说,这样的局还能怎么破?还是那句话,下次还看谁敢买账?这些年,明星的肖像权被拿来当“交易货币”的事情早就不是新鲜事。只是当心,你还在羡慕那张“明星脸”九块九的速冻包装,别忘了背后那已经“被侵权”的血汗。
所以说,这事真就这么过去了?还是说,下次有人还会傻兮兮地被“盗用肖像”骗了,心里还以为公平和正义会惠及谁?问一句吧,复杂的法律背后,有没有人把自己拎出来好好想想?还是早就习惯了“躺赢”这套操作,麻木了?反正我就觉得,肖像权被玩坏了,市场被绑架了,伪劣也变得张扬无惧。真想知道,这些人是不是一点底线都没有?还是说,这也是我们要接受的“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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