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鼎记》阅读随想〔柒〕(鹿鼎记文章阅读)

《鹿鼎记》阅读随想〔柒〕(鹿鼎记文章阅读)

偏偏来讨我便宜,想做老子的干爹。今日还不嗤的一剑,再撒上些化尸粉?”想到在郑克塽的伤口中撒上化尸粉后,过不多久,便化成一摊黄水,阿珂醉转来,她的情哥哥从此无影无踪,不知去向。——金庸《鹿鼎记》【张虎跃】:就为了得到别人的女朋友,竟然谋害别人的命。总是见到网上很多人共情潘金莲和韦小宝,如果毒死武大的潘金莲,和谋害郑克塽的人都可以共情,那这样的社会也真是可怕。甚至还有人讴歌潘金莲追求爱情的,难道除了毒死武大郎,就没有其他合法途径了吗?如果西门庆和潘金莲真是相爱,西门庆那么有财有权有势,完全可以让武大休了潘金莲,然后给足武大银子,再给他娶一房媳妇,这样武大还有什么话说的,但是完全没有看到西门庆和潘金莲在这个方向的努力。而且如果潘金莲真爱西门庆,为什么还要给西门庆戴绿帽?而且不止一顶。潘金莲嫁给西门庆之前,虐待武大之女且不去说,她嫁给西门庆后害死宋慧莲,连婴儿都不放过,同时也间接导致了李瓶儿的死,还老是打得秋菊鬼哭狼嚎,这个双手沾满鲜血,背负五条人命的妇人岂是良善之辈?不要说道德,在法律层面上就够判死刑了。韦小宝同样如此,人人骂贪官,人人想做韦小宝,我想问问女人,如果你男朋友和丈夫还有六个老婆会如何?我想问问男人,如果韦小宝看中了你女朋友或老婆会如何?如果不希望这种情况出现,那么你得希望人人守法。真得好好思考鲁迅的问话:『吃人的事,对么?』我的结论跟鲁迅一样:『你们要晓得将来是容不得吃人的人。』

咱们人虽穷,院子里的规矩可坏不得。扬州九大名院,哪有偷客人钱的。快出去!”韦小宝急道:“我不是偷人钱啊。——金庸《鹿鼎记》【张虎跃】:这就是底线,这就是职业道德,这就是人有所操。人穷点没啥,人没出息也没啥,但只要有这点心气,那就是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而韦小宝就是无恶不作,没底线无下限没极限。要说社会是个大染缸,可韦小宝不光是随波逐流同流合污,他比这染缸还黑得多。追那么多女孩子,谁逼他了?谁又强迫他了?难道不是他主动的吗?有人诘问:『你既然不喜欢韦小宝,为什么还要看这本书?你这不是精分吗?』这话说的,警察天天与罪恶接触,是他们喜欢罪恶吗?科学家天天与病毒在一起,是他们喜欢病毒吗?纺织女工天天纺织,是她们喜欢纺织吗?煤矿工人天天挖煤,是他们喜欢挖煤吗?你天天上班,是因为喜欢工作吗?你儿子天天上学,是因为喜欢上课吗?警察天天接触罪恶,是为了惩戒罪恶震慑犯罪,是为了社会安定人民幸福,如果没有警察那这个世界将到处都是潘金莲、陆虞候、高俅和韦小宝。为什么看书?就是为了去接触不同意见,这样才能扩大眼界增长见识,如果只看相同的意见,那永远都是井底之蛙。

快去还了人家。咱们在院子里做生意,有本事就骗人家十万八万,却是要瘟生心甘情愿,双手奉送。只要偷了人家一个子儿,二郎神决不饶你,来世还是干这营生。——金庸《鹿鼎记》【张虎跃】:电影天下无贼中,葛优扮演的黎叔,嘲讽范伟和冯远征扮演的劫匪:『我最烦你们这些打劫的,一点技术含量都没有。』韦春芳教训韦小宝,咱宁可骗但不能去偷,都是在违法犯罪,居然还有鄙视链。其实韦春芳是没有说服力的,因为她一边教训自己的儿子不能偷,一边却在身体力行的示范盗窃。『韦春芳答应了一声,放下酒壶时衣袖遮住了一碟火腿片。韦小宝微微一笑,心道:「我就有火腿吃了。」忙回入房中。』如果没有前面这一段,我还真以为韦春芳三观很正呢。所以韦春芳在韦小宝面前既偷了东西,又说了谎话,那么韦小宝的鸡鸣狗盗云山雾罩就是来自韦春芳,有其母必有其子。

但听了他这番言语后,心想众师弟人死不能复生,指头斩后不能重长,若将此人一掌打死,也不过出了一口恶气,徒然帮了吴三桂一个大忙,于自己却无甚利益,但如跟他结拜,倒十分实惠,好处甚多。两人你瞧瞧我,我瞧瞧你,都缓缓点头。——金庸《鹿鼎记》【张虎跃】:太扯了,扯的都没边了,而且无凭无据,全靠韦小宝的一张嘴,韦小宝的承诺也是口说无凭,怎么这三个人就信了呢?直到我看了股评直播,觉得这事还真可能有。我看书的时候,旁边一个人在刷视频,里面主播的话传入我耳朵,主播说他知道一只股票,如何如何的牛,一定会大涨。我都惊呆了,这也有人听?主播如果真懂股票,为什么他自己不卖了房子,拿钱去买那只股票?他为什么要把赚钱的渠道告诉你?这说明他连自己都没把握呀。他还说:『我是钱赚得太多了,反正这辈子也花不完,所以做做善事,让所有人都多赚点,看到大家有钱去花差花差,比我自己赚了钱还开心。』如果这句话,都听不出毛病,我只能说你亏钱是活该,股市压根就不适合你。

双儿心中感激,扑在他身上,忍不住又哭了出来。韦小宝搂着她柔软的纤腰,心中大乐,寻思:“这等现成人情,每天便做它十个八个,也不嫌多。吴之荣这狗官怎不把阿珂的爹爹也害死了?阿珂倘若也来求我报仇,让我搂搂抱抱,岂不是好?”——金庸《鹿鼎记》【张虎跃】:韦小宝:『哥让你见识见识,什么叫做社会的险恶,人性的丑陋。』人知鬼恐怖,因为面目狰狞,但鬼未伤人分毫。鬼晓人心毒,尽是衣冠禽兽,总是想拿捏你控制你,谋你财物,图你美色,算你位置,阴你名声。

那老妇道:“这女娃娃女扮男装,哼,你的分筋错骨手是哪里学的?那男孩子,你的‘神行百变’功夫跟谁学的?”——金庸《鹿鼎记》【张虎跃】:你认出分筋错骨手和神行百变,那我也知道你们是谁了,归辛树夫妇和他的儿子。我记得袁承志给了药的,怎么只救了他的命?却留下了痴傻,和断不了根的咳嗽?所以人生总有缺憾的,归辛树夫妇练成了神拳,却有一个闹心的儿子。他们自身也不完美,虽然一身神功,却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说他们是正派吧,也没做啥好事,更没行侠仗义杀富济贫。说他们反派吧,也没做大的缺德事,更没有助纣为虐为虎作伥。说他们嫉恶如仇吧,弟子孙仲君一剑砍了罗立如的手臂,还害得洪胜海家破人亡,而归辛树夫妇只会护短,受伤的却都是好人。说他们心狠手辣吧,却也没见对反派毒辣过,真想不起来他们干掉过哪些恶人。我以前一直不明白,像归辛树夫妇和袁承志这种高手,为什么没有干死棋仙五老的战绩,难道打死坏人有损大侠们的威名吗?非要让杨康来结果欧阳克和段天德,非要让何红药来诛灭棋仙五老,玉真子确实是死于袁承志之手,但他是被情乱意迷神志不清的袁承志失手打死的,没有故意成分。欧阳锋也是死于洪七公,但那是比武,两人力竭而亡,而且两人死的时候还十分友好。洪七公自认斩杀231名恶徒,其实我只记得他杀过鸡,吃过鱼和一些其他小动物。韦小宝可以对所有作者书中的主人公说:『我说在座的各位都是垃圾,没问题吧?起码我杀了鳌拜。』这时康熙从后面出来:『稍安勿躁,我来说一句,关于杀鳌拜这事,其实我是主谋。关键是,我没有杀他。』这时胡斐出来:『那还得是我啊,我杀了凤天南。』这时其他主角表示不服:『那是修改过的,一开始凤天南是汤沛杀的。』郭靖:『我杀了完颜洪烈,在座各位没异议吧?』成吉思汗:『靖儿,你杀不杀他,他都得死。莫非你想放他走?除非你做我女婿,我还能考虑考虑。』胡斐:『那还得是我,杀了好几个侍卫。』韦小宝:『请问他们有何恶迹?「第三名武士叫道:在下东方……只说到第四个字,胡斐的刀背已砰一声,击中他后脑,脑骨粉碎,立时毙命,竟不知他叫东方什么名字。」人家刚要报名号,你就一刀杀之,算什么英雄好汉?』胡斐:『那韦大人杀的那群喇嘛叫什么名字?还不都是无名之辈。』令狐冲:『这么说,我杀东方不败,也上不得台面了。我背后捅他一剑,是因为他要伤我马子盈盈,最后东方不败是死在我岳父之手。』所以在作者书中,行侠仗义锄奸除恶的从来不是主角们,恰恰是杨康何红药这些反派。我印象较深的,只有程灵素死前清理了门户,算是做了件好事。至于袁紫衣杀了汤沛,作者就没把袁紫衣当正面人物来写。

韦少爷,请你来见过我们的师父。”引着他走到一个黄衫女子之前。这女子伸手在那给老翁击伤的女子背上按摩。那伤者哇的一声,吐出一大口鲜血,跟着又是一大口血。那黄衫女子微笑道:“不要紧了。”声音柔美动听。——金庸《鹿鼎记》【张虎跃】:这便是何铁手吧?碧血剑里就何铁手和焦宛儿比较正常点。何铁手聪慧,焦宛儿能干。

只不过我们做事,不像你们这样残忍,你想死得痛快,自己作个了断罢。”说着解开了他身上穴道,当的一声,将一柄短刀抛在地下。吴之荣全身颤抖,拾起刀来,可是要他自杀,又如何有这勇气?突然转身,便欲向灵堂外冲出逃命,只跨出一步,但见数十个白衣女子挡在身前。他喉头嗬嗬数声,一交摔倒,扭曲了几下,便一动也不动了。——金庸《鹿鼎记》【张虎跃】:吴之荣是不是坏人?恐怕很多人都会说是。吴之荣该不该死?恐怕很多都会觉得该死。他死了,是自己死了。是死在韦小宝刀下,但是韦小宝没有杀他,只是想让他说不了话。也就是说,一个坏人死了,但没有一人锄奸除恶,没有一人行侠仗义,吴之荣的死属于意外。至于吴之荣不死,会不会死于庄家手里,那也顶多只能是推测,反正作者就是没有写,自然也没有人亲见,我们看到的仅仅只是庄家三少奶奶让他『自己作个了断』。作者的小说,被称为武侠小说,但实在是很难见到侠,洪七公自称一生杀过二百三十一人,但我印象中只见过他杀鸡杀小动物。郭靖死守襄阳城,结果是恨得蒙古人把襄阳城屠城了。乔峰自杀,也许大家觉得是为了辽宋和平,可萧峰自杀前,辽国皇帝已经立誓:『于我一生之中,不许我大辽国一兵一卒,侵犯大宋边界。』萧峰自杀的真正原因是:『曾与陛下义结金兰,今日威迫陛下,成为契丹的大罪人,既不忠,又不义,此后有何面目立于天地之间?』也就是说,心爱的人阿朱死了,心无所寄托。归辽归不得,归宋也不妥,天地虽大,身无所寄托。本来辽国皇帝是兄弟,可是连兄弟之情也崩了。找了很久的爸爸,找到了却做了和尚。段誉虚竹都有很多女朋友要谈,根本融入不进他们的几人世界,一时之间心灰意冷抑郁了。其实他只要再找个女朋友就可以了,乔峰只认一个女朋友,实在太死心眼。韦小宝则相反,见一个爱一个,实在太没正形。但凡乔峰性格中有一点韦小宝,他也死不了,而且拍着手跳着脚去找女朋友了:『段誉虚竹,你们有那么多属下和妹妹,先给我一个谈谈。』段誉虚竹:『大哥,不,姐夫,随便挑。什么谈谈,我们是古代,不行这套的,今夜就洞房。』

那黄衫女子微笑道:“小娃娃,你要下毒害人,可着实得好好的学学呢。”——金庸《鹿鼎记》【张虎跃】:你是使毒的祖奶奶。如果我猜的没错,韦小宝的蒙汗药,是放不到归辛树一家的。你有没有参与?说吧。

韦小宝道:“对!这位婆婆姊姊只怕她师伯,只消连她师伯、师伯老婆一起都杀了,反而没事。双儿,你去打一盆冷水来,可不要那厨房里下过药的。”——金庸《鹿鼎记》【张虎跃】:何惕守的话,你居然听懂了,这解读能力可以啊。我对何惕守有好感,就是因为她与袁承志不一样。在一群不正常的人中,何惕守和焦宛儿显得特别正常。我比较有好感的,一是何惕守,二是焦宛儿,三是程灵素,四是黄蓉,居然全是女的,没有一个主人公。喜欢的原因仅仅只是较为正常。何惕守思路清晰,焦宛儿也挺能干,程灵素遗计清理了门户,黄蓉差点杀了欧阳克,不是不想杀欧阳克,只是能力不够,所以就算欧阳克被她杀了吧,真是心疼黄蓉,我喜欢她居然要靠假设。所以想喜欢作者书中的角色,真的好幸苦,要努力去找理由。为什么我纠结黄蓉会不会杀欧阳克?因为如果欧阳克都不杀,那黄蓉与袁承志有何区别?那就是一样恶心了。为什么我喜欢程灵素?因为狄云和令狐冲不会杀师父,而程灵素却知道清理门户,不让恶毒的师兄师姐师叔遗祸人间,这叫什么?这就叫侠义,是对活着的人的负责任。只要薛鹊、慕容景岳和石万嗔这三个人活着,那么活着的每个人都没有安全感。程灵素长得很丑,但是心灵最美。程灵素是作者书中少有的具有侠义精神的人。如果有人要害何惕守和黄蓉,无疑她俩会反击,但这只算正常行为。但她俩不会为了苍生去铲奸除恶,所以在程灵素面前落了下品。那么作者书中就没有可爱的男人吗?有,但不是主人公,他就是柯镇恶。若有人有求于他,他还是乐于助人的,但这人脾气不好,有时脑子还容易短路。

归二娘再也忍耐不住,说道:“好!我们是华山派的,我们当家的神拳无敌归二侠,当年威震中原之时,你们这些小毛贼还没转世投胎啦。”——金庸《鹿鼎记》【张虎跃】:你们武功是高的,可惜不长脑子。四肢发达,头脑简单,说的就是你夫妇两个。

群雄面面相觑,均觉吴六奇一世英雄,如此胡里胡涂的死在一个白痴手里,实是太冤。——金庸《鹿鼎记》【张虎跃】:所以说,世事无常,人生难料。晏子身无五尺,封作齐国宰相。孔明卧居草庐,能作蜀汉军师。楚霸虽雄,败于乌江自刎。汉王虽弱,竟有万里江山。李广有射虎之威,到老无封。冯唐有乘龙之才,一生不遇。有先贫而后富,有老壮而少衰。满腹文章,白发竟然不中。才疏学浅,少年及第登科。钱偏偏都流给了不缺钱的人,苦往往都留给了能吃苦的人。为善的受贫穷更命短,造恶的享富贵又寿延。青春美女,却招愚蠢之夫。俊秀郎君,反配粗丑之妇。此乃时也运也命也。

归二娘道:“赶走鞑子,那是一等一的大事,至于谁来做皇帝,咱们可管不着,反清是必定要反的,复不复明,不妨慢慢商量。大明的崇祯皇帝,就不是什么好东西。”——金庸《鹿鼎记》【张虎跃】:归辛树夫妇虽然没脑子,但是这句话说的很对。也算是老人言了,毕竟经历过明朝,知道崇祯治下百姓的凄苦。其实归辛树夫妇三观还是比较正的,毕竟曾经支持过李自成,不知道为什么被作者写成这幅德性,一副二愣子模样似的,而且还祸及他俩的儿子。

陈近南道:“小宝,你在宫里日久,必定知道找到皇帝的法子。”韦小宝道:“白天还容易找,晚上就说什么也找不到了。”陈近南道:“那么明日白天咱们都乔装改扮,由你带领,混进宫去行事。这位钱兄弟和吴二哥,你不是带进宫里去过吗?”说着向钱老本和吴立身二人一指。——金庸《鹿鼎记》【张虎跃】:我猜归家要被灭门。归家很不讨喜,应该没有多少人会喜欢他这一家子,我觉得是作者故意的。渣家是作者祖上,所以在书中全都是好人,甚至连与渣家有渊源的五六七也被洗白了。而归家杀了五六七,作者自然不会放过这一家子,于是在书中把他们按在地上摩擦,甚至连儿子徒弟无一幸免,全都被写的面目可憎,我想没人喜欢梅剑和孙仲君两人吧?可五六七是必须死的,再不死他得起兵反吴反清了,这就与史实太不符了。所以归辛树很委屈:『我们没想杀五六七,你非让我们杀,结果我们杀了,你又把我们全家和徒弟全写成脑子乱七八糟的人。』当然归辛树夫妇还有一大罪状,就是曾经支持过李自成反明,得罪了权贵豪门阶层,作者作为文人自然不会放过他们。

归二娘冷冷的瞧着韦小宝,说道:“凭你就能救得他们脱险?”吴立身忙道:“这位韦香主年纪虽小,可是仁义过人,机智聪明,兄弟的性命,全仗他相救。”归二娘道:“沐王府办不成的,未必姓归的也一定办不成。”——金庸《鹿鼎记》【张虎跃】: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探虎穴兮入蛟宫,仰天呼气兮成白虹。我感觉归家不是去行刺皇帝,而是去赴死的,他们本来就没想活着出来,不过是想用自己的一死,来洗白错杀五六七的污点。归辛树夫妇:『我们一家冤死了,首先我们没有杀五六七,他是寿终正寝的,其次五六七本来就是清廷忠臣,就算杀他也是应该的。结果就因为五六七与渣家有渊源,五六七变成好人了,我们就被写成脑子不清的人。从碧血剑到鹿鼎记,我们俩的脑子就没灵过,无辜的儿子直接写病写傻,梅剑和孙仲君两人也是令人生厌,而你们渣家的人却个个学识渊博温文儒雅,我觉得你的笔比我徒弟孙仲君的剑狠毒多了。』

陈近南觉得他最后这句话颇为有理,说道:“此事牵涉重大,到底于我光复大业是祸是福,实难逆料。古人卜占决疑,我们来掷一把骰子,也是一般意思。大家不用争执,就凭天意行事罢。”——金庸《鹿鼎记》【张虎跃】:其实有两句话,倒是挺适合陈近南的,第一句就是:为人不识真英雄。无论是朱家还是郑家,都不是好主子。谁是真正的英雄?人民,只有人民。但是这里面,没有一个具有民本思想的。要知道真正的力量,蕴藏于民众之中,只有老百姓能提供兵源,只有老百姓能提供粮食,所以得民心者得天下。第二句就是:纵称英雄也枉然。方向错了,奔跑也没有用。得天下需要千军万马,就算康熙和吴三桂打得两败俱伤,请问你陈近南有实力去收拾残局吗?也就是说你手上有多少兵马?你依靠的仅仅只是郑家那点兵力,天地会只能像丐帮一样,用作侦查敌情和传递信息,无法用于大规模的战争,不能侵州占府攻城略地。而且占领了城池,还得有治理的能力,上马能征战杀敌,下马懂治国安邦。所以这里面没一个及得上李自成,李自成一开始走得是对的,他振臂一呼响者云集,他顺应了农民『均田免赋』的呼声,闯王说:『跟我闯,不纳粮,均田地,享安康。』农民大乐,开心得不得了:『闯王来了不纳粮,均田免赋乐无疆。』李自成错就错在,既然自己已经起来了,有了千军万马万里疆域,就该投靠地主,对农民动刀子,哪有当了皇帝还对权贵豪门动手的,于是输得一塌糊涂。其实这个无解,崇祯倒台就是因为权贵豪门太多,农民吃不消了。李自成清除了大半的权贵豪门,结果让清朝太平了二百年,不是清帝是什么尧舜禹汤,而是因为李自成清除了很多寄生虫。李自成就像孙悟空,金猴奋起千钧棒,玉宇澄清万里埃。为什么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因为每段时间,就得出一个李自成来清除一下寄生虫。

伯爵大人从不执笔写字,那亲随心中纳罕,脸上钦佩,当下抖擞精神,在一方王羲之当年所用的蟠龙紫石古砚中加上清水,取过一锭褚遂良用剩的唐朝松烟香墨,安腕运指,屏息凝气,磨了一砚浓墨,再从笔筒中取出一枝赵孟頫定造的湖州银镶斑竹极品羊毫笔,铺开了一张宋徽宗敕制的金花玉版笺,点起了一炉卫夫人写字时所焚的龙脑温麝香,恭候伯爵大人挥毫。——金庸《鹿鼎记》【张虎跃】:这是仿的红楼梦。贾宝玉在秦可卿的房间看到『有唐伯虎画的海棠春睡图,两边有宋学士秦太虚写的一副对联,其联云:嫩寒锁梦因春冷,芳气笼人是酒香。案上设着武则天当日镜室中设的宝镜,一边摆着飞燕立着舞过的金盘,盘内盛着安禄山掷过伤了太真乳的木瓜。上面设着寿阳公主于含章殿下卧的榻,悬的是同昌公主制的联珠帐。』意思就是极尽奢华。不要说每样东西的独一无二,就是要考证出真假来,我觉得都是个浩大的工程。甚至压根就是不可能的事,因为科学技术发展到现在,也没法鉴定某某东西是某某用过的。甚至无法证明曹操墓中的曹操是曹操,自然更加无法证明武大郎墓中的武大郎是武大郎,因为我们的基因库中没有保存他们的基因。

原来韦小宝在“小”字之下,画了个圆圈。在圆圈之下,画了一条既似硬柴、又似扁担的一横,再画一条蚯蚓,穿过扁担。这蚯蚓穿扁担,乃是一个“子”字。三个字串起来,是康熙的名字“小玄子”。“玄”字不会写,画个圆圈代替。——金庸《鹿鼎记》【张虎跃】:韦小宝比阿Q厉害多了,起码能画个圆圈。于是一个长衫人物拿了一张纸,并一支笔送到阿Q的面前,要将笔塞在他手里。阿Q这时很吃惊,几乎『魂飞魄散』了:因为他的手和笔相关,这回是初次。他正不知怎样拿,那人却又指着一处地方教他画花押。『我……我……不认得字。』阿Q一把抓住了笔,惶恐而且惭愧的说。『那么,便宜你,画一个圆圈。』阿Q要画圆圈了,那手捏着笔却只是抖。于是那人替他将纸铺在地上,阿Q伏下去,使尽了平生的力画圆圈。他生怕被人笑话,立志要画得圆,但这可恶的笔不但很沉重,并且不听话,刚刚一抖一抖的几乎要合缝,却又向外一耸,画成瓜子模样了。阿Q正羞愧自己画得不圆,那人却不计较,早已掣了纸笔去。

韦小宝道:“我吩咐他去厨房,去做……做……做那个汤团,请客人们吃,要小团子不要大团子,团子上要刻花。他……他弄不明白,我就画给他看。”归辛树和归二娘都点了点头,神色顿和,这纸笺上所画的,果然是用刀在小团子上刻花,绝非向皇帝告密。——金庸《鹿鼎记》【张虎跃】:论多学一门外语的重要性。

韦小宝上殿磕头,站起身来,见康熙坐在御座之中,精神焕发。韦小宝一阵欢喜,说道:“皇上,奴才见到你,可……可真高兴得很了。”他担了一晚的心事,眼见康熙无恙,忍不住眼泪夺眶而出。康熙笑问:“好端端的哭什么了?”韦小宝道:“奴才是欢喜得哭了。”——金庸《鹿鼎记》【张虎跃】:居然会有人觉得,韦小宝有情有义,这么认为的人估计是把自己代入康熙、陈近南和九难了吧。可以这么说吧,如果你是康熙,身边根本不缺韦小宝,明珠、索额图、慕天颜和施琅,他们拍马的水平哪个都不比韦小宝差。至于忠心的人,可以看看碧血剑,袁承志刺杀皇太极,为皇帝奋不顾身以身挡剑的人不要太多。看到师弟袁承志两次刺杀皇帝失败,归辛树夫妇自然明白武功再高也越不过帝王的资源。很多人觉得归辛树夫妇讨厌,那是被作者写的讨厌,其实当他们踏在去刺杀皇帝的路上那刻,就已经表明他们的气节了。他们不是为了朱家卖命,不是为了郑家卖命,也不是为了吴家卖命,他们曾经帮过李自成,他们曾经为老百姓卖过命,所以作者不喜欢这家子,把归家写得非常非常讨人厌。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探虎穴兮入蛟宫,仰天呼气兮成白虹。

韦小宝给三人挟着走向慈宁宫。归钟见到花园中的孔雀、白鹤,大感兴味。韦小宝指指点点,跟他谈个不休,只盼多挨得一刻好一刻。归二娘虽然不耐,但想儿子一生缠于苦疾,在这世上已活不到一时三刻,临死之前便让他稍畅心怀,也不忍阻他的兴头。——金庸《鹿鼎记》【张虎跃】:归辛树夫妇虽然被作者写得不讨喜,经常见事不明,但是不得不说,在气节方面没有污点,做人也是清清白白,是这污浊世界中的另类。不贪财,不贪权,不好色。一生没有做过官,也没想过发财。生活中有两个仆人照顾,估计也因为儿子病了的缘故。这让我想到一句话:没有人喜欢你,也许是因为你太干净。水清则无鱼,人清则无友。

太后听他说话粗俗,微一皱眉,说道:“这件事你给我办得妥妥当当的,自有你的好处。”韦小宝请了个安,说道:“奴才用心去办,倘若有人漏出半点消息,太后砍奴才的脑袋好了。”太后道:“这样我就放心了。你去罢!”——金庸《鹿鼎记》【张虎跃】:说话粗俗,就微一皱眉,杀人却是一点都不含糊。『「刚才在场的侍卫和宫女太监……」说到这里,沉吟不语。』做可以,但不能说。『办得妥妥当当的』,就是做得干干净净的,在场那么多侍卫和宫女太监啊,都要干干净净的啊?心是真的黑啊。这么黑的心,还沉吟不语,还微一皱眉,贵夫人全都这样,一个个佛口蛇心,飞狐外传里福康安的妈这样,红楼梦里贾宝玉的妈王夫人也这样。

康熙笑道:“你就是没学问,没出息。扫除吴逆,天下太平,百姓安居乐业,那就是你主子的升官发财。”韦小宝道:“原来如此。”——金庸《鹿鼎记》【张虎跃】:让我想到了两个关于蝙蝠的故事:〔一〕在很久以前,鸟类和兽类之间发生了战争。当鸟类战胜的时候,蝙蝠就来到鸟类的阵营里,说:『你们看我有翅膀,我是鸟儿,我要加入你们这英雄的队伍。』于是鸟类就欢迎蝙蝠的到来。可是,蝙蝠是个胆小鬼,等到战争又开始了,他就藏起来,躲在一旁观战。后来,当走兽战胜鸟类时,蝙蝠却又出现在走兽的营区。『各位大哥,你们真是太棒了,把鸟类打败了。你们看我是老鼠的同类,也是走兽。我要加入你们。』走兽们看到他的长相,就很高兴地把蝙蝠纳入自己的同伴中。最后战争结束了,走兽和鸟类言归于好,双方都知道了蝙蝠的行为。当蝙蝠再度出现在鸟类中时,鸟类很不客气的赶走它。蝙蝠只好来到走兽中,走兽们也赶走了蝙蝠。最后,蝙蝠只能在黑夜里,孤独而悲惨地生活着。〔二〕说是有一只蝙蝠,某天正在休息的时候,不小心掉到了地上,被一只黄鼠狼抓住了,这只黄鼠狼很开心,激动道:『我最喜欢吃鸟类了,真是好运气啊。』蝙蝠一听,就立刻说:『我不是鸟,我是一只老鼠。』黄鼠狼一听,马上让蝙蝠离开了。后来又一次,这蝙蝠又落到了地上,被另外一只黄鼠狼抓住了,这只黄鼠狼欢呼道:『我最喜欢吃老鼠了。』蝙蝠立刻说道:『不要吃我,我不是老鼠,我是一只鸟。』这只黄鼠狼一听,也立刻放了蝙蝠。这蝙蝠活脱脱一个宋江,做官通匪,做匪投官。作者也是如此,让自己的查姓祖宗在书中反清,扮演义士,自己又在美化清帝,像不像蝙蝠?像不像宋江?像不像韦小宝?作者借此告诉大家:要睁大眼啊,更要过过脑子,你看到的未必真,你听到的未必确。无为有处有还无,假作真时真亦假。花非花,雾非雾,反正就是要让人不知道我是什么东西。

韦小宝道:“皇上事事有先见之明。咱们那时候静静的瞧着,哪几个官儿请皇上加尊号,谁就是马屁大王。”——金庸《鹿鼎记》【张虎跃】:『打平吴三桂之后,皇上倘若不加几个头衔风光风光,未免太也吃亏。』刚说完,就忘啦?脸皮厚,现在叫:心理素质过硬。反正只要我不尴尬,尴尬的就是别人。有人说,精神内耗是因为太善良,其实我看何惕守也挺通透,难道人家就不善良了?何惕守三大做事原则:反正小师父不知道,关我什么事?反正你打不过我,关你什么事?反正他也不知道,关他什么事?没事抱薪救火火上浇油,有事溜之大吉逃之夭夭。

康熙伸手入袖,取出一张纸来,念道:“天地会总舵主陈近南,青木堂香主韦小宝,属下李力世、樊纲、徐天川、玄贞道人、钱老本、高彦超、风际中等等;沐家的沐剑声、柳大洪、吴立身等等,三名进宫的刺客是归辛树、归二娘、归钟。一、二、三、四、五……一共是四十三名反贼,除了你自己暂且不算,一共四十二名。”——金庸《鹿鼎记》【张虎跃】:人多力量大是对的,但是也容易被人一窝端。而且百人百条心,甚至里面还会出叛徒,以及混进奸细。归辛树夫妇不掺合他们是对的,结果就是因为结识了这群人,导致行刺皇帝的事暴露。

归辛树力杀数十名侍卫后,身受重伤,最后运起内力,扯断了儿子身上的绑缚,立即向康熙扑去。归二娘明白丈夫的用意,一来只盼临死一击,能伤了鞑子皇帝的性命,二来好让儿子在混乱之中脱逃。两人手脚都为绳索牢牢捆缚,再也无力挣断,还是一齐跃起,向康熙冲击。但两人力战之余,已然油尽灯枯,都是身在半空,便即狂喷鲜血,再也支持不住,摔下地来。众侍卫就算不再砍斫,两人也早毙命了。康熙惊魂稍定,皱眉道:“拉出去,拉出去。”侍卫齐声答应,正要抬出二人尸首,突然殿门口人影一晃,窜进一个人来,身法奇快,扑在归氏夫妇的尸身上,大叫:“妈,爹!”正是归钟。数名侍卫兵刃斫将下去,归钟竟不知闪避,兵刃尽数中在他身上,只听他喘气道:“妈,你……你不陪着我怎么办?我不认得路……”咳嗽两声,垂首而死。——金庸《鹿鼎记》【张虎跃】:壮哉。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探虎穴兮入蛟宫,仰天呼气兮成白虹。如果康熙一死,清廷必然大乱,内部的各方势力,忙于争抢皇位。在这种情况下,吴三桂和其他汉人势力,未必不能把满清赶出中国。满清两百年,反清斗争从未停止,这足以证明老百姓过得是什么日子,这是再怎么粉饰也是没有用的。那归钟被袁承志所救,『这条性命才保了下来,但身体脑力均已受损,始终不能如常人壮健。』『年近三十,心智性情,却还是如八九岁的小儿一般。』就是这样一个病怏怏的残疾人,依然被归辛树夫妇培养成了能杀吴六奇和行刺康熙的得力助手。儿子,我所爱也,国家,亦我所爱也,两者不能得兼,舍儿子而取国家者也。可以看出作者丑化归辛树一家的努力,但是正是这一努力,使得这一家子比起天地会沐王府之类的,显得格外的清新脱俗。唯有这一家子,反清不是为了复明,这是有本质区别的,这就是家国情怀。这国不是君主,而是老百姓,归辛树夫妇反清是因为看到了清的残暴〔这是本书中康熙自己都承认的〕。这其实也是郭靖的思路:『郭某纵然不肖,岂能为昏君奸臣所用?只是心愤蒙古残暴,侵我疆土,杀我同胞,郭某满腔热血,是要为我神州千万老百姓而洒。』

韦小宝道:“多大哥的事,便是兄弟自己的事,岂有不出力之理?”多隆笑道:“做哥哥的在京里当差,很有些儿腻了,就是想到外省去调剂调剂。”韦小宝一拍大腿,笑道:“大哥说得不差,在北京城里,高过咱们的王公大官可不知有多少,实在显不出威风,只要一出京,那就自由自在得很了。就是要几两银子使使,只须这么咳嗽一声,人家立刻就乖乖的双手捧了上来。”两人相对大笑。——金庸《鹿鼎记》【张虎跃】:多隆:『别瞎说,我这是有大局观,我这是追求进步,我这是想进网里头。』其实心想:『没刺客,显不出我能。可三天两头闹刺客,又实在顶不住。谁都看得出来,这么多刺客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我这个侍卫头子本身就是刺客,要不然这么多刺客谁放进来的?这个结论太吓人了。』

多隆一拍胸膛,笑道:“这件事容易办。是韦伯爵府上的事,哪一个不拼命向前?”当即吩咐侍卫领班,命他出去派人。众侍卫都知韦小宝出手豪阔,平时没事,也往往千儿八百的打赏,这一次去保护他的宠姬爱妾,那更会厚厚的赏赐了,当下尽皆欣然奉命,轮不到的不免唉声叹气,抱怨运气欠佳。——金庸《鹿鼎记》【张虎跃】:这就是传说中的炮灰?

慢慢走到他身后,拔了匕首在手,笑道:“这八碗菜,都是兄弟爱吃的,膳房里倒还记得,大哥试试这碗蟹粉狮子头怎样?”多隆道:“兄弟爱吃的菜,定是最好……”一句话没说完,突觉左边后心一凉,伏在桌上便不动了。原来韦小宝已对准他后心,一匕首刺了进去。这一刀无声无息,那小监丝毫不觉,仍在斟酒。韦小宝走到他背后,又轻轻一匕首将他刺死,立即转身,在门后上了闩,快手快脚除下衣帽鞋袜,只剩内衣裤和护身背心,改穿上小太监的衣帽,将自己的衣帽都穿戴在那小太监身上。两人高矮相若,衣衫倒也合身。——金庸《鹿鼎记》【张虎跃】:『康熙冷笑道:「天父地母,反清复明!韦香主,你好大的胆子哪!」韦小宝但觉天旋地转,脑海中乱成一团,第一个念头便想伸手去靴筒中拔匕首,但立即想起:「他什么都知道了!既然问到这句话,就是翻牌跟我比大小。他武功比我高,我一剑刺他不死的。就算能杀了他,我也决计不杀!」』这其实很韦小宝,第一反应就是杀了康熙,但是有两个顾忌:①他武功比我高,我打不过康熙。②就算能杀了他,我也决计不杀。这是为什么?除了有点不忍外,还有就是杀了回不了头,后果不堪设想啊,毕竟杀皇帝这事太大了,而且这个皇帝还是他的靠山,冷静一想杀不得。『小桂子大惊,大叫:「公公,公公!」抢上去扶,背心正对着茅十八和韦小宝二人。韦小宝轻轻跃起,提起匕首,向他背心猛力戳下。小桂子低哼一声,便即毙命。海老公却兀自在地下扭动。』这回相当于又杀了一个小桂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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