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老爷子凭借非凡的个人能力,把一个濒临倒闭的小厂打造成了全球知名企业。事业腾飞后他的身份地位发生了彻底蜕变,很多人面临如此巨变后都有可能出现家庭变故。从公开的资料来看,宗老爷子共有三个以前不为人知的子女。大家不要用普通人的眼光来看待此事,富人家有这样的事很正常。马克斯有着很多的婚生非婚生子女,难道他不是一个伟大的企业家!
说宗老爷子道德方面有问题可以,但你说人家没有为社会做出贡献那是不可以的。将一个小小的罐头厂变成巨无霸企业,没有托欠员工工资、没有托欠上游企业的货款、没有还不上贷款、更没有造成国有资产的留失(这点暂时说不清),很多人得以养家糊口,很多企业因他而生存。从这些方面来说,他是一个伟大的企业家。我们不应苛求一个企业家做道德方面的完人,这是没有必要的、也是不可能的。
宗老爷子最清楚自家的真实情况,如何分配遗产、让谁来接班,对他来说肯定一直都是个非常头痛的问题。最后之所以选择宗馥莉,肯定有他的道理。
一山不容二虎,让另外三个子女继续在娃哈哈工作,明显不太现实。可要是把诺大的家业全都留给宗馥莉,好象也不太合适。为此宗老爷子想出了一个互相掣肘的好办法,一方面在香港设立信托资金,每人7亿一共21亿美金。此笔资金的收益永远归另外三个子女所有,宗馥莉不能染指;另一方面娃哈哈其他所有海内外的资产归宗馥莉继承,其他几个子女及宗馥莉的后妈不能染指。
说起信托资金,非常复杂讲个三天三夜也有可能说不明白。我们不妨理解成,宗老父子在银行为三个子女存下了一大笔钱,这些钱由银行代管其他人无权处置,三个儿子只有获取利息的权力没有处置本金的权力。大家千万别小看这笔资金,按宗老爷子当时的设想,每人7亿美金,按年利率3%计算,每人每年可获取2000万以上的收入。躺在床上不动,每天也有5万元的进账。
当时只存入了18亿美金,还差3亿美金,宗老要求宗馥莉再存入3亿后将此笔资金交给相关机构管理,由另外三个子女方永远享受收益。宗老去世后宗馥莉不仅没有补齐差额,还以海外市场缺少资金为由,从银行取出了几百万。这里面的问题非常复杂,在此不再述说。总之一句话,宗馥莉的取钱行为直接破坏了老爷子的安排,如果任由这种行为持续,宗老爷子的安排将会变成一句空话。
宗老爷子持有娃哈哈29%的股份,按现在总量分析,光这些股份也能值个500亿。这是他的个人资产,本来他应该在去世之前对此做出分割。可直到他去世也没有将这些股份完全转让给宗馥莉,更没有将公司董事长的位置让给她。豪门因为遗产问题经常争持,安排清楚都有可能死后起争执。宗老爷子不可能不懂得这个道理,他之所以如此肯定有他的想法。宗老爷子病重期间,一共签了两份合同:一份要求宗馥莉完成信托资金注入,到账后归受益人;另一份则明确国内外资产由宗馥莉独继承。意思非常清楚:宗馥莉接班继承遗产可以,但必须给另外三个子女21亿美金;另外三个子女不和宗馥莉抢夺遗产可以,但必须拿到这笔钱。
这个设计各得其所,只要双方都遵守宗老爷子的安排,就可确保宗老爷子去世后的安宁。问题出在了宗馥莉身上,14岁时就与“夺走”父亲的继母一起生活,对母亲的怜惜早已化作难以消解的怨恨。过去只能隐忍,掌权后便开始清算:先以调整为名关停继母持股的公司,继母选择退让。她却步步紧逼非要斩草除根,不仅没有及时存入3亿美元的信托资金,还以各种理由拖延,后来更是从中取出了100多万美元。另外三个子女眼看着对方不认账,自已一方的利益将会受损,于是就有了香港和杭州两地的官司。
2025年8月1日,香港高等法院对宗继昌、宗婕莉、宗继盛三人诉宗馥莉及建昊企业有限公司一案作出判决:冻结银行账户内的约18亿美元资产,禁止宗馥莉提取或抵押该账户内的资金,以确保资产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宗馥莉需在指定时间内提供该账户自2024年2月2日以来的详细资金流动记录,包括资产、收入和支出情况的完整记录,以澄清资金的去向和使用情况。法院确认宗庆后曾有设立信托的计划,并委托宗馥莉设立三个境外信托,分别以宗继昌、宗婕莉、宗继盛及其子女为受益人,总金额21亿美元。但由于信托尚未正式设立,法院将信托的效力、受益人的权利等关键问题留给杭州法院审理。
香港高等法院的判决主要集中在资产冻结和程序性事项上,实体问题将留待内地法院进一步审理。杭州法院的判决尚未出炉。
值得注意的是,娃哈哈并非私营企业,而是真正的国有企业,只是由于宗老爷子个人的非凡影响,国资方一直默许他长期掌控。如果不出现此次事件,有些深层次的问题不可能暴露出来。但出现此次官司后,有些事就会变的非常微妙。假若信托资金全都源自宗老爷子的个人资产,当然无可厚非;可若是挪用了公司的资产,那性质就完全不同了。不仅仅是收回信托资金的问题,挪用国有资产也是一个非常大的罪名。宗馥莉对此心知肚明,否则也不会用“公司后备金”之类的说辞搪塞。
你既然不仁,就别怪我不义。接下来另外三个子女极有可能转而争夺宗老爷子的个人遗产。到那时,这场家族闹剧恐怕更会复杂多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