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健涛对红色经典歌曲《十送红军》和《九九艳阳天》的篡改行为,令人深感不齿。对红歌的合理改编,只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道德标准,实质上是一种艺术创作的表现。然而,一旦涉及恶意“偷改”,便会触及侵权问题,体现出对历史文化的不尊重,性质严重且不可轻视。
具体分析如下:
一、合理改编的范畴:如果改编者获得了必要的授权,或在法律规定的合理使用范围内进行创作,同时尊重原作品和历史文化,那么通过对旋律、节奏和演唱形式等方面的创意改编,能够以全新的艺术形式展现歌曲的魅力,吸引更多人对红色文化的关注,当然是值得鼓励和赞赏的。例如,刀郎对《十送红军》的改编,将传统的民族唱法转变为通俗唱法,曲调与歌词也有明显变化,形成独特风格,展现出一种积极创新的态度。
二、恶意“偷改”的性质:马健涛则是无视法律和道德,恶意“偷改”《十送红军》,在未获得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修改歌曲核心元素。他改变了歌词,并扭曲了旋律,使其传达出与原作相矛盾的含义,甚至用于个人商业目的。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原作者的著作权,更是对红色经典的严重亵渎,伤害了人民群众对革命先辈的崇敬和情感。这种行为无疑违背了社会公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情节严重时,可能还会触犯法律。
《十送红军》创作于1961年,由空政文工团的张士燮作词、朱正本作曲,是基于江西革命根据地的民歌而改编成的革命歌曲。张士燮从民众送别红军的真实故事中提炼情感,歌词通过十个段落叙述,深刻展现了百姓对红军的依依不舍与衷心祝福,例如“千军万马江畔站,十万百姓泪汪汪”等句子,生动描绘了军民之间深厚的情谊。
在曲调方面,朱正本在1960年访问江西时,记录了一首当地送别红军的民间歌谣,其旋律优美动人,采用回旋曲式并融入了江西采茶戏的元素,创作过程中更是倾注了个人情感,谱曲仅耗时不到一个小时,显示了极高的艺术水准。
艺术特点上,这首歌曲以口语化的歌词和循环的曲式结构(唱半句、停半句)表达了复杂的情感,兼具地域特色与时代精神,因而成为了红色经典。
《九九艳阳天》作为另一部红歌,源于革命影视作品《柳堡的故事》,承载着革命时期的集体主义精神及爱情观。它的创作背景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或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反映民族独立、国家富强的主题。歌词强调集体的奉献精神,淡化个人情感,尤为突出。
该歌曲创作于1957年,以电影《柳堡的故事》为背景,聚焦抗日战争时期新四军战士与村民之间的爱情,展现了革命者舍小家为大家的选择。《九九艳阳天》被官方认可,收录于党史学习教育素材和红歌专辑,并在中国香港等地的官方文化活动中被传唱。
然而,马健涛的行为无疑是对这种伟大传统的背弃。他在2014年榨取个人利益,篡改《九九艳阳天》为《江湖酒杯》,完全无视法律的存在,将自己的私欲置于民族大义之上。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社会的文化基石,也令广大人民对此深感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