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云和梦萍都因为未婚先孕受过苦,但剧里大家对她俩的态度明显不一样:对可云是真心疼惜、全力帮助,对梦萍却多了几分嫌弃和指责。同样是受害者,为啥差别这么大?这5个对比能说清原因。
可云是李副官的女儿,从小在陆家耳濡目染,性子温顺又卑微,对谁都客客气气,哪怕面对陆家人也从没摆过架子。而梦萍完全是王雪琴的翻版,从小被宠得一身傲气,阶级观念重得很——对家里的下人呼来喝去,对依萍母女更是鼻子不是鼻子眼不是眼,说话带刺儿,谁见了都膈应。
就说可云的事曝光后,陆振华都心疼得直叹气,觉得愧对李副官,梦萍却跳出来学王雪琴的样子,说李副官一家“栽赃陷害尔豪”。这种时候还在嘴硬伤人,谁能真心对她好?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梦萍平时太刻薄,真出事了自然没人愿意心疼。
经历的事性质不同,一个可惜一个“自找”可云的悲剧是“遇人不淑”。她和尔豪是从小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在她心里,这段感情是真挚又纯粹的,她是真心信任尔豪、想和他过一辈子,只是没料到尔豪会不负责任。这种“错信了好人”的遭遇,容易让人觉得可惜又心疼。
梦萍就不一样了。她明明是陆家大小姐,却偏要和一群小混混称兄道弟,还自己掏钱讨好他们。结果被人趁醉欺负,说到底是交友不慎惹的祸。大家会觉得:好好的千金小姐不当,非要混社会,这悲剧本来能避免。这种“本可不必”的感觉,让大家对她的同情少了一大半。
让可云怀孕的是尔豪,这可是陆家自己人。尔豪是依萍的亲哥哥、方瑜的男朋友、书桓的好兄弟,说白了是“自家人犯了错”。陆振华觉得愧对老兄弟李副官,依萍和方瑜出于亲情友情,自然要帮可云讨公道;如萍也想帮可云,好让陆振华别再怪罪哥哥和妈妈。这种“自家理亏”的愧疚感,让大家忍不住对可云更上心。
梦萍遇到的是陌生混混,这些人在大家眼里就是“不入流的坏人”。梦萍跟这种人交朋友,本身就让人觉得丢脸;出事之后,大家只会觉得“被这种人欺负太掉价”,根本不会有“欠了谁”的感觉。王雪琴心疼女儿,但更多是气她打乱了自己的“豪门规划”;陆振华觉得丢人,连提都不想多提;依萍本来就和她不对付,更不可能主动关心。除了书桓因为没救她而愧疚,几乎没人真心为她奔走。
可云受打击后精神失常,整天疯疯癫癫找孩子,那种无助又痛苦的样子,谁看了都心软。她从不抱怨谁,只是默默承受痛苦,这种“弱者姿态”更容易让人产生保护欲。
梦萍出事之后呢?一开始死不承认,被发现后还嘴硬,甚至觉得是依萍害了她。这种“不认错还怪别人”的态度,让人很难对她产生同情。大家会觉得:自己做错事不反思,还迁怒别人,凭啥要心疼你?
背后的家庭支撑不同,一个有人撑腰一个被家人嫌弃可云背后有李副官夫妇撑腰,还有依萍、方瑜这些人帮忙奔走,大家都在为她讨公道、想办法治病。这种“有人帮”的处境,让她的不幸显得更值得被关注。
梦萍虽然有家人,但王雪琴更多是觉得她“丢人现眼”,陆振华也觉得这事儿“败坏门风”。家里人这种嫌弃又避之不及的态度,自然影响了其他人对她的看法。连亲人都不真心疼惜,外人更不会多上心了。
不过话说回来,不管可云和梦萍平时怎么样、怎么出事的,她们都是受害者。梦萍再刻薄、再交友不慎,也不该遭受那种伤害。把所有错都怪在她身上,确实太残忍了。只能说人性就是这样,大家总会对“温顺又无辜”的人更宽容,对“带刺又自找”的人更苛刻,这也是现实里常有的无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