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演员谢孟伟(“嘎子”)在云南拍戏期间,身着佩戴警察肩章、臂章的制式警服(未戴警号与胸徽)直播带货,推销充电宝与随身WiFi产品,直播中声称“穿警服需政审”“公安配合剧组拍戏”。网友李先生当日向云南耿马县公安局报警,认为该行为违反《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管理规定》。9月13日,谢孟伟发布道歉视频,称所穿为“剧组专用戏服”,承认“不应穿警服直播”,并向警察致歉,但未说明剧组是否取得省级公安机关审批。耿马县公安局9月13日回应“正在积极处理”,9月16日表示“调查中,细节暂不便透露”。
演员谢孟伟穿警服直播事件并非个案,而是网红经济中公共符号滥用现象的集中爆发。涉事者将警用肩章、臂章等执法标识转化为流量工具,其行为已突破三重底线,法律底线:违反《人民警察法》第36条关于非警务人员禁止使用警用标志的强制性规定;伦理底线:消解警服代表的执法权威与公共信任;社会底线:形成“违法-流量-变现”的不良示范效应。
我国对警服使用设有严密制度防护网:仅限在职警察及经批准的影视剧组使用,且需严格限定场景;根据《刑法》第279条,冒用警用标志可构成招摇撞骗罪;直播平台需建立特殊服饰图像识别机制,及时拦截违规内容。本次事件中,涉事者以"戏服"为辩解,但《人民警察制式服装管理规定》第11条明确禁止非拍摄时段使用警服进行商业活动。这种故意规避监管的行为,暴露出部分从业者对法律红线的漠视。
警服作为国家暴力机关的视觉符号,其滥用将引发系统性风险;权威消解:当执法形象与带货话术捆绑,会削弱公众对警察的信任基础;认知混淆:可能造成“警商不分”的误解,影响执法公信力;价值扭曲:形成“违法获利”的错误导向,破坏法治生态。
此次事件中平台有监管缺失责任,建议将特殊服饰使用规范纳入直播协议,实行"一票否决制";设立"红黄牌"机制,对违规主播实施阶梯式处罚。
针对直播网红,建议建立网红信用档案,与商业代言资格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