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按照《既有建筑通用规范 》 规定,有以下7种情况是需要做检测鉴定的。
(1)达到设计工作年限需要继续使用。建筑物的设计工作年限一般为50年,例如现在是2025年,向前推50年也就是1975年,即1975年以前建造的建筑需要继续使用,那就要做检测鉴定。
(2)改建、扩建、移位以及建筑用途或使用环境改变前。也就是建筑物的功能、业态改变了,和原来设计得不一样了;或者加建了、改建了,也需要做检测鉴定。
(3)原设计未考虑抗震设防或抗震设防要求提高。上世纪80、90年代我们国家建造的房子,受制于当时的技术和经济条件,特别是乡镇、农村大部分房屋是没有考虑抗震设计的。例如砖混的房子没有构造柱、圈梁等,现在也需要做检测鉴定。
(4)遭受灾害或事故后。遭受了地震、火灾等其他灾害,或者发生了不安全事故的情况是需要做检测鉴定的。
(5)存在较严重的质量缺陷或损伤、疲劳、变形、振动影响、毗邻工程施工影响。
(6)日常使用中发现安全隐患。
(7) 有要求需进行质量评价时。指应管理部门、保险公司、银行、业主等的要求,需对既有建筑进行质量评价的情形。
2.在什么情况下需要做加固设计?答复:检测鉴定相当于咱们去医院看病,医生给开的各种检查,比如血常规、B超、CT等,根据这些结果来确定治疗方案。需要加固的建筑也一样,是需要根据检测鉴定报告来确定怎么加固的。大体分两种情况:
(1)经安全性鉴定确认需要提高结构构件的安全性;即按照规范计算后,有一些构件的承载力不足、或者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这些是需要加固的。
(2)经抗震鉴定确认需要加强整体性、改善构件的受力状况提高综合抗震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