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闪爆事故致5死11伤 6人被追刑责
【企业闪爆事故致5死11伤 6人被追刑责】2024年7月17日12时56分,江苏省江阴市徐霞客镇环镇北路7号的江阴市恒园彩纤有限公司发生一起重大闪爆事故,造成5人死亡、1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达1528.3万元。2025年6月29日,无锡市应急管理局公布事故调查报告,认定这是一起因岗位员工盲目操作、生产单元安全设施缺失、现场应急处置不当及地方监管履职不到位导致的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6名相关责任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事故发生前,恒园公司纺丝生产线已埋下隐患。2024年7月16日21时10分,真空泵电机故障停机,员工董昌华排除故障后重新启动设备。厂长唐军为准备停产检修,关闭真空泵并将导热油温度调至280℃,但未组织夜间排料。次日8时,唐军安排真空泵组组长张伟良检修冷凝系统,9时许4名员工排料后,釜内仍残留1.8吨原料。11时50分,张伟良清理冷凝器时发现白色气体泄漏,随即关闭2个气相阀。12时许,多名员工向唐军报告泄漏情况,唐军仅用打湿的石棉覆盖泄漏处。12时56分,混料提纯釜内气体积聚达到爆炸极限,遇点火能量引发闪爆,釜体与端盖分离,高温导热油喷溅导致火灾,冲击波造成现场5人死亡、11人受伤。
调查报告指出,恒园公司存在多项安全管理漏洞:
操作规程缺失:未制定真空提纯系统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员工盲目关闭真空泵和气相阀,导致釜内有机废气积聚。
风险管控失效:未对真空提纯系统进行安全风险辨识,未设置紧急泄压排放装置,设备不符合国家标准。
应急处置失当:泄漏发生后,企业未启动应急预案,未及时疏散人员,仅用石棉覆盖泄漏点,延误处置时机。
作为厂房出租方,江阴市第一化纤公司同样负有责任:
真空提纯系统技术改造未开展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将存在重大隐患的生产单元出租给恒园公司。
未提供工艺操作手册,未告知安全生产要求,导致承租方安全培训缺失。
设计单位扬州普立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因未在真空提纯系统中设置紧急泄压装置,被认定设计不符合国家标准。
调查发现,地方党委、政府及监管部门存在履职不到位问题:
风险研判不足:长期未识别真空提纯工艺的燃爆风险,对再生化纤企业安全监管流于形式。
专项整治不彻底:“厂中厂”整治仅依赖日常巡查,未督促企业落实统一协调管理职责,导致事故波及相邻生产线,造成永一公司、吴盛公司、吴艺公司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执法检查宽松软:对恒园公司长期未制定操作规程、未开展风险辨识等问题失察,未依法责令整改。
根据事故责任认定,6名相关责任人被依法追责:
唐军(恒园公司厂长):对事故负直接责任,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张伟良(恒园公司真空泵组组长):盲目操作导致泄漏扩大,建议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曾荧晓(恒园公司法定代表人):作为生产经营负责人,对安全管理缺失负有责任,已被采取强制措施。
张强(恒园公司生产经营负责人):建议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李熊彪(第一化纤公司原总经理、现办公室主任):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已被采取强制措施。
徐华伟(第一化纤公司总经理):对出租单元安全隐患失察,建议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此次事故暴露出化纤行业在工艺安全、设备设计、监管执法等方面的深层次问题。专家指出,企业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机制;监管部门应加强重点工艺安全研究,强化“厂中厂”专项整治,杜绝“以查代管”现象。目前,江苏省已部署全省化工和化纤企业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排查真空提纯、导热油系统等高风险环节,严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