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夏季,非机动车骑行活动显著增多。为规范非机动车通行秩序,提升城市文明交通水平,北京市公安交管部门会同市文明办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非机动车不文明行为专项治理行动。
此次专项治理针对影响道路安全与通行效率的十类不文明行为,包括骑行途中使用手机拍照、浏览信息等分心行为;两人及以上并排骑行占据非机动车甚至机动车车道,阻碍交通;互相追逐、曲折竞驶等危险骑行和竞速行为;在人行横道内骑行,威胁行人安全;利用车筐搭载人员,违反非机动车载人规定;等候信号灯时超越停止线,不按顺序排队;在道路上违规停车滞留、不按规定区域停放影响通行;在非机动车道内长时间低速行驶,妨碍后方车辆通行;擅自进入人行便道骑行,干扰行人通行秩序;饮酒后驾驶非机动车,危害自身及他人安全。
北京公安交管部门表示,这些行为不仅损害城市文明形象,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更易引发交通事故。专项行动期间,北京公安交管部门将强化路面执法与宣传教育,并利用视频、图像等资源发现非机动车不文明行为,通过车牌识别追溯违法主体,进行追查处理。
此外,执勤交警还对电动自行车是否存在违法加装、改装灯光的情况加强了现场检查。在北京市西城区积水潭桥东北角,一辆违法加装灯光的电动自行车被执勤民警拦下。据现场交警介绍,这类行为会对对向正常通行的非机动车产生一定影响,甚至会对机动车驾驶员造成影响。对于首次发现的违法车辆,将对骑行人进行警告处罚,现场责令拆除加装灯具或还原回原车出厂灯光标准;如再次发现车辆违法改装,将依法扣留车辆,并处以罚款。如发现经营性拼改装线索,将及时转递市场监管等部门进行处理。
目前,《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正在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此次修订对2018年制定实施的《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其中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乘坐人头盔使用规定的调整引起了广泛关注。征求意见稿要求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规范佩戴符合国家标准并且经过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乘员头盔。
北京交管部门提供的数据显示,近八成的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死亡原因为颅脑损伤,正确戴头盔可降低70%~80%的严重脑损伤风险。因此,参考外省市做法,将倡导性条款修改为强制性规定,要求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必须戴头盔。待新规出台后,对未按规定戴头盔的,北京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处警告或者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