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先生的孩子在医院等待治疗时状况恶化,最终因急性呼吸功能衰竭去世。尸检显示,孩子的死亡与吸入异物有关。韦先生认为孩子错过了最佳治疗时机,决定向医院投诉。不久后,一名律师邓某主动联系他,表示可以帮他处理此事。
起初,邓某并未收取律师费,而是等到结果出来后再谈钱。韦先生同意了,并与邓某签订了一份《咨询合同》,其中规定赔偿金23万元以上的部分作为咨询费。经过鉴定,医院被认定存在过错,与孩子的死亡有一定因果关系。最终,医院赔偿了88.8万元。
然而,韦先生发现实际到手的赔偿款只有25万元,其余54万元被邓某转走。邓某称总赔偿金额为79万元,但银行流水显示实际到账88.8万元。韦先生感到被骗,要求重新协商。邓某提出退还8.3万元,并让韦先生签署新的《委托合同》,支付55.5万元律师费。韦先生无奈签字。
后来,韦先生了解到风险代理最高收费不应超过18%,而邓某的收费远超这一标准。他还发现调解过程中邓某故意隐瞒信息,未让他到场。韦先生向广州市律师协会投诉,但截至2025年7月,仍未收到回复。广州市司法局表示将督促律协尽快回应。
邓某则表示,案件并非风险代理,且双方已签订正式协议,韦先生反悔不符合法律规定。他认为自己通过努力使医院承担了主责赔偿,理应获得相应的报酬。法律人士指出,邓某的行为符合风险代理特征,但收费比例远超合理范围,且存在隐瞒关键信息和日期造假嫌疑,整体收费过程违反了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