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嫌妻子开车慢 当街打断其肋骨 家暴行为被判刑。嫌妻子开车车速太慢,丈夫提出换自己来开,但因其没有驾照被妻子拒绝,丈夫竟当街将妻子打伤。近日,枝江市人民法院对这起故意伤害案作出判决,家暴妻子的男子尤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某日,被告人尤某与其妻子王某外出后回家,由王某开车。途中,尤某认为王某驾车速度过慢,在枝江市区一处红绿灯路口,要求王某停车换他自己来开。因尤某并没有机动车驾驶证,王某拒绝将车钥匙交给尤某,双方发生争执。
尤某心生不满,强行将王某拽出驾驶座并推倒在地。王某摔倒后,尤某用脚连续踩踏其左胸及背部,导致王某左侧4根肋骨骨折、右膝软组织挫伤。随后,尤某离开现场,将王某遗留现场。
经司法鉴定,被害人王某左胸部损伤构成轻伤二级、右膝损伤构成轻微伤。案发后,被告人尤某经民警电话通知到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枝江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尤某故意伤害王某致其受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综合考虑被告人尤某的犯罪事实、认罪认罚态度及赔偿损失等情节,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尤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尤某还需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某经济损失,扣除已支付的7630元,还应支付17457元。
承办法官指出,这是一起典型的家庭暴力案件。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侵害行为。家庭暴力情节较重且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官提醒,一旦遭遇家暴,要及时报警,主动求助。既可以在遭受家庭暴力时寻找机会及时报警,申请公安机关出具家暴告诫书,也可以在事后及时向妇联、村(居)委会等有关组织或单位求助,并保留记录。受害者一定要保留受伤图片、视听资料、诊疗记录,以及施暴者曾经出具的保证书、威胁短信、双方就事件处理的书面协议书等文件,这些都是重要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