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大嫂再杀人男子未表达歉意 二审维持原判建议。7月22日上午,“男子强奸大嫂出狱后刺死见义勇为者”一案在云南省华宁县人民法院二审开庭,被告人田某明因故意杀人罪被起诉。庭审持续约两小时,合议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代理律师刘文华透露,田某明上诉的主要理由是认为之前的强奸案存在冤屈,并辩称是大嫂赵某某将见义勇为者推向了他的刀口。检方对此进行了驳斥。庭审最后陈述阶段,田某明未对被害人家属表达歉意,仍为自己辩解。检方认为一审法院量刑合理,建议维持原判。
1996年,田某明因强奸大嫂赵某某并企图杀害她被判有期徒刑九年。2002年减刑出狱后,他报复性地砍伤了赵某某,同村的村民刘铭富因见义勇为被杀害。田某明逃亡20年后于2022年在长沙被捕。同年11月15日,玉溪中院一审判决田某明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但他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据媒体报道,被害人刘铭富的家属错过了向检察院申请抗诉的期限,已将受益人赵某某诉至法院索赔132万元,华宁县人民法院已正式立案。开庭前,刘铭富之子刘亮刚表示,他们的诉求是判处田某明死刑,难以接受一审的死缓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