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是青少年安全事故的高发期,除了常见的溺水、交通等安全问题,网络安全也不容忽视。近日,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针对未成年人的隔空网络猥亵案件。被告人李某因犯猥亵儿童罪,被判处十三年有期徒刑。
家住淮安的小丽是一名小学生,去年暑假,她在网上结识了一个来自东北的“姐姐”。起初,这位姐姐对小丽关怀备至,逐渐取得了她的信任。不久后,这个“姐姐”开始要求小丽发送自己的隐私照片。
郭振强庭长表示,被告人李某声称自己有短视频或图片网站运营资源,只要小丽发送一些擦边的照片或视频就能获得打赏。起初李某会给小女孩一些甜头,如转些红包,但随着要求越来越过分,尺度也越来越大。当被害人出现抗拒心理时,李某就由利诱变为威逼,威胁不配合就会把这些图片视频发给孩子的家长和学校,以此继续实施网络隔空猥亵。
发现孩子情绪异常的父母随即询问小丽,在家长再三追问下,小丽才说出实情,家长立即报警。调查发现,所谓的“姐姐”实际上是辽宁男子李某,他通过网络隔空骚扰猥亵的未成年女孩多达10余人。其中年龄最大的不到14岁,最小的案发时才9岁。
许多被害人因害怕家长责备、害怕被人知道而选择隐忍。法官指出,李某利用网络实施的“隔空猥亵”虽然没有直接的身体接触,但对未成人的心理健康造成严重创伤,是对儿童身心的系统性伤害。依据相关法律,法院一审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
提醒广大未成年人不要轻信陌生人的话语,不要随意添加陌生人为好友,更不能向他人发送自己的隐私照片和视频。如果遇到有人提出不合理、不恰当的要求,一定要第一时间拒绝并告诉家长或老师。对于家长来说,在暑期生活中要关注未成年人的网络社交活动,并进行积极引导;平时多关注孩子的情绪变化,一旦发现孩子受到类似网络猥亵侵害,要第一时间保存聊天记录、转账信息等电子证据,并及时报警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