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19岁小伙在上海打车时与司机私下谈好车费100元,却不小心支付了1010元。他向司机索要多付的车费未果,数日后自杀身亡。死者家属随后将司机起诉,案件于7月16日开庭。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已介入此事。
死者哥哥郭先生介绍,3月29日,弟弟到上海投奔堂弟,在上海虹桥站出站口与一运营车辆司机商量以100元的价格将其送至浦东新区一小区附近。下车前,弟弟通过微信扫码转账向司机支付,误支付了1010元。弟弟通过微信支付记录向司机留言请求退款,但始终未得到回复。3月31日,弟弟在堂弟陪同下到派出所报警,警方提供了司机的车牌信息,但未能提供更多帮助。4月3日下午7时许,弟弟失踪,次日在苏州穹窿山发现其遗体,现场发现一个“敌敌畏”瓶子。
郭先生表示,他们家原本有5口人,父母都50多岁,父亲因身体患病已无法务工,主要靠母亲打零工维持生计,家庭经济条件一般。弟弟去世后,父母每天以泪洗面,受到极大精神打击。事发后,郭先生通过律师找到了司机的联系方式,但只打通了一次电话,对方并未回应。4月16日,处理完弟弟的一切后事,郭先生向法院起诉了司机。家属以出租汽车运输合同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于7月16日下午2时在外高桥第二法庭开庭审理,但司机未到场且无法联系上。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杨保全认为,很难认定驾驶员要对自杀事件承担责任。刑事层面,司机没有实施任何暴力、胁迫、侮辱或教唆行为,仅是消极地拒不返还错付的钱,不存在故意杀人或过失致人死亡的问题。民事层面侵权的“四要件”中,“因果关系”最难证明。杨保全预计家属将司机起诉会有较大胜算,问题在于涉事驾驶员是否有履行能力。考虑到这个标的额度较小,履行能力应该不是大问题。
杨保全建议,如果遇到类似多付车费的情况,应当截图保存行程单、支付记录、车内录音录像等证据,第一时间向打车平台或司机发送书面退款请求并留痕。事后可以通过平台投诉渠道申请调账扣回,也可以拨打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或向当地客管处投诉,行政机关可对司机立案调查并责令退还。若以上途径不能解决,可以向人民法院以“不当得利纠纷”或“出租汽车运输合同纠纷”名义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