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东深圳美×口腔等口腔诊所接连“跑路”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患者不仅损失巨额预付款,还因治疗中断面临健康损害。
如何遏制这一乱象,切实保障患者的生命健康权与财产权?多位医疗监管及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的专家从制度设计、监管强化、责任追究及风险防范等方面提出具体建议,呼吁构建更严密的防护网。
受访专家一致认为,当前一些口腔诊所“跑路”频发的核心症结在于预付资金缺乏监管和退出机制存在真空。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指出,动辄数万元的预付款项直接进入诊所账户,无疑增大了商家“卷款跑路”的风险。
他建议必须尽快建立健全预付资金安全保障机制,包括银行资金存管、商业保险托底和第三方担保。要求医疗机构在指定银行开设专用存管账户,患者预付款按实际治疗进度分批划拨给诊所;探索设立专项险种,由诊所投保,为患者预付款提供保险保障;引入有资质有能力的第三方担保机构,对诊所履约能力进行风险担保。此外,可以借鉴北京、上海等地立法经验或教育行业的监管经验,探索建立医疗行业预付式消费监管机制,明确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开展预付款业务机构的主体责任,以及预交资金安全保障机制,并设定企业合规经营风险预警线,对出现经营异常的自动报警提示。
对于诊所恶意失联、逃避注销责任的“跑路”行为,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邵颖芳认为,这暴露了现有退出机制在有效保护患者权益方面存在严重不足。她呼吁建立针对医疗机构的特殊“有序退出”制度,包括患者治疗优先权、医疗记录强制保全与移交、责任医师后续义务和预付款清算优先。法律应强制规定,在机构歇业或破产时,必须优先保障未完成治疗患者的后续医疗安排,确保治疗的连续性;要求机构在歇业前必须将患者完整病历移交给卫生健康部门指定的中立机构或患者指定的接诊机构,确保治疗信息不丢失;明确主治医师在机构关闭后有法定义务协助患者完成治疗过渡或病历移交;在破产清算程序中,患者的未消费预付款应享有优先清偿权。
针对近期出现的“诊所A‘跑路’—关联诊所B接盘—诊所B二次收费后再‘跑路’”的“接力跑路”模式,邵颖芳提出必须建立闭环监管,包括承接机构实质审查、承接保障金制度、严禁二次收费和三方协议备案。卫生健康部门应对声称承接患者的机构进行严格审查,核查其资质、资金实力和过往经营信用,禁止有不良记录的机构承接转诊患者;要求承接机构向监管部门缴纳一定比例的保障金,作为履行承接义务的担保,待治疗完成或妥善解决后退还;立法明确禁止承接机构以任何理由向转诊患者收取额外费用;签署明确治疗节点、费用承担、材料标准和质量责任的三方协议,并向卫生健康部门备案。
中国卫生法学会副会长郑雪倩则强调对实际控制人和股东的责任追究。她建议在特定情形下,如注册资本显著低于业务规模且与高额预收款不匹配、股东个人账户收取诊疗费、资金被转移至关联公司等,应依法否定公司独立人格,追究股东对诊所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建立全国性或区域性医疗机构及主要责任人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她还提出设立强制性的医疗风险保证金制度,但该制度设立存在一些现实问题,需通过立法明确相关细节。
受访专家也向患者提供了降低风险的实用建议,包括警惕高风险信号、慎付大额预付款、主动留存关键证据、优先选择“医生诊所”和关注官方预警信息。专家指出,遏制口腔诊所“跑路”乱象需要司法、行政、行业和社会多方协同发力,将“资金存管”“有序退出”“信用惩戒”“责任穿透”等关键措施转化为具有强制力的法律法规和监管实践,并提升消费者的风险防范能力,才能有效堵住“跑路”漏洞,筑牢医患信任的基石,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的口腔健康与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