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国家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了“十四五”时期深化医保改革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施子海表示,近年来在深化药品价格治理过程中,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组织开展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自2018年以来国家层面已开展了10批药品集采,覆盖了435种药品;地方也相继开展了省级和省际联盟集采,形成了协同补充的工作格局。实践证明,集采是治理价格虚高的有效途径,推动了行业秩序逐步规范,降低了群众用药负担,提升了用药质量和可及性。近期启动的第11批集采工作优化了采购规则,如在报量方面允许医药机构选择具体品牌的量,在中选规则方面优化了价差计算的参考标准,要求报价最低企业公开说明报价合理性并承诺不低于成本报价;在质量保证方面,提高了对投标药品生产线的要求,药监部门将对集采中选企业进行检查和产品抽检全覆盖。
此外还实施了挂网药品价格专项治理,规范了2.7万余个药品品规的价格,启动了同通用名、同厂牌、同规格注射剂价格治理,处置因包装数量等形成的不公平价格问题。同时正在建设全国挂网药品价格一览表,全量汇总展示各地挂网价格信息,对异常价格予以标识,推动持续纠治不合理的挂网高价。
滚动推进医药价格风险处置,针对日常监测、部门移交问题线索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价格异常药品,通过价格核查、价格约谈、公开问询、信用评价等措施,督促企业规范价格行为,压缩流通环节过高加价,降低虚高价格。目前已推进了8批药品价格风险处置,督促566家企业调整了726个药品品规的价格。
开展零售药店线上线下价格比较,指导全国31个省份上线定点药店公开比价小程序,方便群众选择价格适宜的药店。通过“上网店、比药价”行动,引导平台挂网价格趋于合理。针对定点药店在线上线下不同渠道对医保和非医保结算方式定价不同问题,督促近20万家定点药店完成了整改。
施子海强调,作为医药价格主管部门,国家医保局始终主张企业应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自主定价,坚决反对不公平高价、歧视性高价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希望社会各界随时向医保部门反映异常高价药品线索,共同推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确保人民群众用上质优价宜的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