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务处国家安全处于25日宣布悬红通缉19人,这些人涉嫌在境外筹组、成立或参与名为“香港议会”的颠覆组织,触犯了香港国安法。其中9人涉嫌在香港特区境外组织“香港议会”选举以成立“香港议会”,另外10人为参与“香港议会”选举的候选人,并在当选后宣誓就任所谓“香港议会议员”。
警方表示,“香港议会”旨在颠覆国家政权,其目标包括推动“自决”、制定所谓“香港宪法”,以非法手段推翻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本制度或中央及特区政权机关等,涉嫌触犯香港国安法第22条“颠覆国家政权罪”。警方依法向法院申请拘捕令,并通缉有关人员。
在这19人中,袁弓夷于2022年7月至2023年5月间筹组“香港议会选举筹备委员会”,随后组织“香港议会”选举。即便在2023年7月被通缉后,袁弓夷仍继续组织、策划和实施上述颠覆国家政权的犯罪行为。袁弓夷、何良懋、霍嘉志及蔡明达此前因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罪行已被警方悬赏100万港元通缉;其余15名被通缉人员,警方25日各悬赏20万港元通缉归案。
驻港国家安全公署发表声明,坚决支持香港警方依法通缉袁弓夷等19名乱港分子的正义之举。声明指出,所谓“香港议会”选举的恶劣行径严重违反香港国安法,严重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
袁弓夷原计划于2023年年底举行所谓“香港议会”选举,选出35名“议员”。但由于“香港议会”的认受性及知名度低且缺乏参选人,选举日期不断延期,最终在只有18名参选人的情况下选出15人,其中10人宣誓就任所谓“议员”,另外5人在当选后不久拒绝宣誓或退出。
有分析称,本次悬赏金额由以往100万港元降至20万港元,反映了所谓“香港议会”只是一群妄图颠覆国家政权的乌合之众。值得注意的是,10名被悬赏通缉的所谓“香港议会议员”当选人中有6人是台湾“反中”组织“香港民主建国联盟”成员。该组织的4名在港成员两个星期前已被香港警方拘捕,其中一人仅15岁。这反映境外反华组织利用在港年轻人煽动并荼毒他们参与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活动,因此特区政府必须继续严厉打击境外乱港组织,维护国家安全,严防青少年被渗透荼毒。
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傅健慈表示,此次通缉行动严格依据香港国安法第37条和第38条,明确展现该法的域外效力,符合国际法“保护性管辖”原则。国安法赋予香港特区法律权力,对境外组织或个人的危害国安行为进行追责。此举不仅体现特区政府坚决执法的决心,更向全球释放明确信号:任何企图破坏香港稳定、挑战国家主权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
全国港澳研究会顾问刘兆佳认为,此举旨在彰显香港国安法的域外效力及特区政府严惩那些在境外挑战中国对香港主权、破坏香港宪制秩序人员的决心。鉴于仍有境外势力在香港持续制造混乱,特区政府的行动将对此类分子产生震慑作用,迫使他们收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