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24日,周景明在社交媒体上透露,自己前段时间被家人强制送进精神病院,并被限制了自由。他在精神病院住了两天后才被释放。
周景明称,7月13日上午,韶关市新部镇的工作人员告诉他的父亲,他患有精神病。随后,工作人员与他的父亲一起将他强制送到粤北第三人民医院治疗。他表示,在医院的两天里,他被限制了自由,脚也被绑住,饮食和睡眠条件都很差。经过专家诊断,他并没有精神病,只是疑似有表演型人格癔症。
周景明表示,直到7月15日上午他才被接出院。这次经历给他带来了身心创伤和心理阴影。他提供的医院收据显示,他在7月13日至7月15日期间在粤北第三人民医院缴纳了36元伙食费,以及其他治疗费用700多元,并额外支付了3000元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