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90后女子路某因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为偿还赌债,采取结婚手段骗取一男子彩礼、下轿礼金等共计32万余元。婚礼第二天,她便借口离开了。
河北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期对该案作出二审裁定,驳回路某的上诉,维持原判。路某是河北邱县人,去年4月13日因涉嫌诈骗罪被警方抓获。
一审法院审理查明,路某因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被邱县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2023年11月,路某通过媒人介绍与河北鸡泽县的赵某相识,并产生了用彩礼钱偿还债务的想法。为骗取赵某的信任,路某找来他人冒充其父母,同赵某家人见面商量结婚事宜。去年1月24日,两人举办婚礼。次日,路某虚构去天津要账的理由离开赵某家,此后未再与其共同生活。期间,路某以租赁仓库、定亲办酒席、天津火锅店平账等理由,共骗取赵某定亲礼金、结婚彩礼、下轿礼金及购买黄金饰品等财物共计32万余元,所骗财物用于赌博、还债及个人消费。
在与赵某谈婚论嫁时,路某一直与他人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并怀孕。案发后,路某退还赵某4.8万余元。判决书披露的证据显示,赵某与路某在去年1月16日登记结婚。此前有7份判决书判决路某偿还借款义务;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息显示,在多名申请人申请执行后,路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所涉需返还的借款超过10万元。路某供述称,她曾结婚并育有一女,在与赵某认识前,她因打麻将等欠了四五十万元的赌债,想用彩礼还一部分赌债。
法院认为,路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案发后路某已退还被害人部分损失,对其酌情从轻处罚。今年2月21日,鸡泽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路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同时追缴路某违法所得,退赔给被害人赵某。
因不服一审判决,路某提出上诉,认为一审判决量刑过重。邯郸市中院审理后认为,一审判决在量刑时已考虑到路某在案发后退还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的情节,从轻处罚,量刑并无不当。今年5月,邯郸市中院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