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一些关于大熊猫的骇人言论在“猫粉”群体中流传,比如“大熊猫不该进行野化放归”、“电击取精危害巨大”等。调查发现,这些言论背后活跃着一些标榜“为大熊猫发声”的网络大V,他们利用大熊猫话题炒作、煽动粉丝情绪,并借机敛财。
近期,四川司法机关处理了多起涉及“大熊猫被虐待”的谣言案件。四川省都江堰市人民法院对一起散布大熊猫虚假信息的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白某某和徐某均被判处有期徒刑。白某某网名“大辽皇后”,是“猫粉”圈内较有影响力的大V。她最初加入各种“猫粉”群,积累了一定知名度后,开始在社交媒体平台上直播。办案民警介绍,白某某和徐某并非真正的“猫粉”,只是为了博流量才假扮成“猫粉”。白某某曾在陕西某地私自投喂大熊猫,引来众多批评之声,随后被景区公开通报。为了博取粉丝信任,白某某在直播间谎称丈夫徐某是公安民警,并展示徐某曾经使用的值勤证件。实际上,徐某曾于2025年在某地短暂当过辅警。因为谎称丈夫是警察,白某某于2024年被陕西咸阳警方给予行政处罚。
白某某和徐某在微信、快手、抖音等平台建有十多个群,粉丝总人数保持在3000至5000人。他们频繁发布大量涉及大熊猫的谣言视频、开设直播,将自己包装成保护大熊猫的“发声者”。法院判决书显示,二人捏造、散布某科研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虐待大熊猫、利用大熊猫谋利等不实信息,相关虚假视频累计播放545054次、转发1245次、评论9521条。案发后公安机关初步查明,他们通过直播获取收益3万余元、向粉丝募款14万余元,累计牟利17万余元。
这些“猫粉圈大V”的获利方式主要有线上接受直播打赏和线下组织应援募捐两种。从近期办理的一批涉大熊猫谣言案来看,利用“情绪操控”进行“流量变现”是惯用手法。具体表现为:无中生有编造谣言、移花接木博取同情、不择手段制造事端。例如,本案中的两名被告人炮制了许多诸如“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有地下室,地下室里面的液氮用于电击取精、抽骨髓、打血洞、活取下丘脑”等谣言。在谣言挑唆下,部分“猫粉”频繁对多位相关领域专家进行电话骚扰、短信谩骂、线下滋扰,还有极端“猫粉”不间断拨打报警电话、向政务邮箱发送海量邮件。
在网络直播平台,一些“大V”故意剪辑大熊猫跌倒、趴着不动的视频,并配上极具煽动性的标题发布,吸引大量评论、点赞和转发,逐步培养起一批“死忠粉”。进入“粉丝团”的成员每天都要“做任务”,如修图、“打榜”、与其他熊猫“粉丝团”“打架”等。这反过来又加强了这些“大V”的影响力,进而将“流量变现”。
为了炒作话题博取影响力,一些“大V”还时常制造事端,“碰瓷”相关单位。例如,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公安局办理的一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周某长期捏造成都大熊猫繁育基地是“大熊猫七三一实验室”,专门赴哈尔滨侵华日军第七三一部队罪证陈列馆门口发传单、开直播,其间两次被驱离。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白某某、徐某一案中,法院审理认为,二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判决白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徐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二人当庭表示服判,不再上诉。该判决已于7月12日生效。当前我国网络上活跃的大熊猫“粉丝”数量逐年增加,年龄覆盖10岁至80岁。大多数“猫粉”客观理性、尊重科学,但有的“猫粉”缺乏理性认识,易被谣言“带节奏”。警方提示,“猫粉”应通过权威官方途径了解大熊猫的生活习性和科学常识。大熊猫饲养和科研属于专业领域,偏听偏信可能沦为网络暴力、网络谣言的帮凶。
系列谣言的蔓延还暴露出网络直播平台对发布内容缺乏实质性审核的问题。随着AI技术的发展,近年来直播行业生态快速迭代,建议进一步完善网络直播领域立法并加强执法,压实平台责任,维护清朗网络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