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纪委监委对山东省农业发展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张安民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调查显示,张安民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他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背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还违规为他人在职工录用等方面谋取利益。此外,他还失守廉洁底线,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从事有偿中介活动,向管理和服务对象放贷获取大额回报,并搞钱色交易。他的贪婪无度和以权谋私行为,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张安民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鉴于他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决定给予张安民开除党籍处分,由山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山东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按规定撤销其荣誉称号,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