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和网络赌博等信息网络犯罪频发,帮信罪作为其中重要一环,案件数量显著增加。值得注意的是,帮信罪呈现低龄化趋势,25岁以下被告人占比三分之一,不少未成年人和学生涉案,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为应对帮信罪的新态势和社会争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意见》,明确了帮信罪的主观明知认定规则,并坚持宽严相济的原则,对未成年人和在校学生依法从宽处理。
自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增设帮信罪以来,相关法律适用争议较大,现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对滞后。此次发布的《意见》调整和整合了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帮信罪的主观明知认定规则,涉“两卡”帮信罪的“情节严重”认定标准,以及帮信罪与掩隐罪、诈骗罪等关联犯罪共犯的区分规则。
汪斌指出,“两卡”(电话卡、银行卡)相关案件占全部帮信犯罪案件的80%左右。尽管“断卡行动”开展以来案件数量有所下降,但相关案件数量仍处高位。为适应“两卡”犯罪形势变化,《意见》统一了“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出售、出租本人三个银行账户、支付账户并达到相应流水金额即视为“情节严重”;收购、出售、出租电话卡20张以上也属于“情节严重”。
当前,“两卡”犯罪组织化程度提高,形成“卡农—卡商—卡头”的组织模式。今年以来,公安部刑侦局共下发“断卡”线索78万条,打掉非法开卡团伙5500余个,缴获非法“两卡”17万余张,抓获银行、运营商内部人员23名。典型案例中,福建光广电网络集团某分公司站长和该公司防范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工作专班成员涉案。最高人民法院认为,金融、电信、互联网等行业若出现内部人员参与犯罪,社会危害性更大,应在办案过程中及时制发司法建议,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郑翔表示,当前打击“两卡”违法面临诸多挑战,实名不实人的问题依然突出,一些电诈犯罪团伙大量收购他人实名电话卡、银行卡,甚至利用未成年人、在校学生、老年人等群体实施犯罪。从案件数据来看,帮信罪的被告人呈现低龄化、低学历、低收入、初犯比例高的特点,35岁以下被告人占比超过80%,25岁以下被告人占比三分之一。
对于帮信罪的组织者、策划者、指挥者、骨干成员应依法从严惩处,而对于未成年人、在校学生及处于犯罪链条末端、情节较轻的人员,则从宽处理。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以涉嫌帮信罪将包括高某在内的三名行为人移送审查起诉,最终仅对领导者、组织者高某提起公诉。最高法认为,未成年人、在校学生因社会阅历不足、法治观念淡薄,易被诱惑、裹挟参与违法犯罪活动。应加强对重点群体的教育管理和法治宣传,对在校学生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可以建议学校给予纪律处分;对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应加强监督考察,同时委托专业人员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加强教育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