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德明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 违纪违法性质严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7月28日通报,吉林省纪委监委对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原党组书记、厅长李德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调查发现,李德明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纪律意识全无,对抗组织审查。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等活动安排,接受管理服务对象“保姆式”服务,并让他人支付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他还违背组织原则,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调动、职工录用、职务晋升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此外,他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安排下属单位为其建造木屋供其使用。他还违反群众纪律,安排管理服务对象“捐款”,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他在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李德明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李德明的行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鉴于其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给予李德明开除党籍处分,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吉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