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山东临沂兰山区一家饭店因拍摄并发布菜品视频被认定为“违法广告”,面临45万元的高额处罚。随后,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了这一行政执法行为。
7月28日,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涉事餐厅送达《案件办理结果告知书》,明确撤销此前针对该店的两项执法文书,案件正式终结。
此前报道显示,兰山区一家餐馆老板因发布“蛤蟆汤”等菜品图片,被开出45万元罚单的消息引发关注。经初步调查,当事人涉嫌在网络发布使用国家禁止食用的动物蛤蟆(中华蟾蜍)加工菜品的视频。3月17日,兰山区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并于3月24日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3月27日,当事人提交了陈述申辩相关资料,并主动删除相关视频。5月12日,兰山区市场监管局决定不再作出行政处罚并告知当事人。
7月15日,调查组通报了45万“天价处罚”事件的最新进展。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程序对该行政执法行为予以撤销,对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时任党组书记齐某进等五名相关工作人员作出停职处理。后续将对此事件继续调查,根据调查结果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被要求深刻汲取教训,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