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调整大公开!这些省份涨钱数能这么算 多省份方案已公布。7月24日和25日,全国多个省份集中公布了养老金调整方案。目前已有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湖南省、辽宁省、山东省、广东省、河南省、安徽省、陕西省、青海省、山西省、西藏自治区等16个省份公布了相关方案,全国已过半省份公布。
公布的养老金调整方案通常会在7月31日前将调整补发的差额发放到退休老人手中。今年总体养老金调整水平为2%,这是根据上年度全国社会平均工资增长情况、物价增长情况以及养老保险基金的长期负担能力综合确定的。个人具体增加的养老金金额则依据各省份的具体情况而定。
北京市的定额调整部分为18元,是全国最低的,但其按缴费年限调整标准为每年1.8元,是全国最高的。如果缴费年限达到15年,至少会增加27元。对于养老金水平低于当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还会多增加15元。北京市与养老金水平挂钩的比例为0.15%,也是全国最低的。但高龄倾斜调整部分对于65至69周岁的退休老人有额外的10元增加。
天津市的养老金调整方案中规中矩,定额调整部分为31元,缴费年限调整为每年0.7元,养老金比例挂钩为0.52%,高龄倾斜调整标准分别为20元、30元和40元。
上海市的定额调整标准最高,为50元。缴费年限调整为每年0.5元,养老金比例调整为0.53%。上海市对上年内年满60周岁的女性和65周岁的男性有额外养老金增加。对于年满70、75和80周岁的老人,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5元、35元和45元。
江苏省的定额调整标准为31元,缴费年限调整标准分别为0.8元、0.9元和1.1元。按养老金比例调整为0.2%。高龄倾斜调整标准为21元、29元和39元。
浙江省的定额调整部分也为31元,缴费年限调整标准较低,分别为0.5元、0.8元和1.0元。养老金水平挂钩为0.42%。高龄倾斜调整为70至79岁和80周岁以上老人,分别增加25元和50元。
福建省的定额调整标准为29元,缴费年限调整部分为每年0.7元,不足一年的部分也有相应调整。按养老金水平挂钩较高,为0.66%。对于上年内年满70周岁的老人增加的养老金钱数为40元。
湖南省的定额调整标准为26.5元,缴费年限调整为每年0.6元,养老金水平调整为0.5%。高龄倾斜调整为19元和29元,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额外增加9元。
辽宁省的定额调整部分为27元,缴费年限调整为每年0.6元,超过15年的部分为每年0.9元。养老金比例调整为0.3%。高龄倾斜调整为20元和40元,艰苦边远地区倾斜调整为3元。
山东省的定额调整部分为27.3元,根据不同缴费年限,每年增加的标准分别为0.4元、0.5元、0.6元、0.7元和0.8元。按养老金水平调整为0.56%。对于70周岁及以上的老人,增加养老金的标准为30元+2×N元(N为超过70岁的年龄数)。
广东省的定额调整标准为28元,缴费年限标准为每年0.8元。养老金比例挂钩为0.54%。高龄倾斜调整为20元、30元、60元和200元。
河南省的定额调整标准为27元,缴费年限标准为每年0.53元。养老金比例挂钩为0.46%。高龄倾斜部分为15元至50元。
安徽省的定额调整标准为27.5元,缴费年限调整标准为每年0.7元,缴费不足15年的按11元增加。挂钩比例调整为0.3%。高龄倾斜调整标准为10元、20元、70元。
陕西省的定额调整标准为30元,缴费年限调整为15年以内的部分每人每月增加10元,超过15年的部分每年增加0.7元。按养老金比例增加为0.52%。高龄倾斜调整标准为10元、20元、30元。
青海省的定额调整标准为39元,缴费年限调整为每年0.86元。按养老金比例调整为0.51%,增加金额低于11元的按11元增加。高龄倾斜调整为15元、35元、55元,艰苦边远地区倾斜调整为2元至10元。
山西省的定额调整标准为30元,缴费年限调整标准为0.6元,不足10年按10年计算。养老金比例挂钩为0.53%。高龄倾斜调整标准为17元、18元、19元。艰苦边远地区倾斜增加为3元和7元。
西藏自治区的定额调整部分高达49元,仅低于上海市1元。缴费年限调整部分根据不同类别地区,分别每年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1.2元和1.4元。养老金比例增加为0.88%。高龄老人增加标准为70至79岁60元,80岁以上8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