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30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卫生健康委副主任郭燕红介绍了育儿补贴制度。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大范围、普惠式、直接性向群众发放的民生保障现金补贴,是一项惠民利民的重大举措。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健全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作出专门部署,强调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提出建立生育补贴制度。《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发放育儿补贴。
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财政部广泛调研,深入论证,总结地方育儿补贴的实践经验,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综合考虑了我国国情、发展阶段和财力状况,同时也参考了国外的做法,研究提出育儿补贴制度的建议方案。近日,中办、国办印发了《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
根据《实施方案》,育儿补贴制度从2025年1月1日起实施,补贴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3周岁以下婴幼儿,至其年满3周岁。育儿补贴按年发放,每孩每年3600元。申领人是婴幼儿的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主要通过育儿补贴信息管理系统线上申请,也可以线下申请。育儿补贴发放渠道为申领人或婴幼儿的银行卡或其他金融账户。对按照育儿补贴制度规定发放的育儿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在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等救助对象认定时,育儿补贴不计入家庭或个人收入。
关于对3岁以下婴幼儿发放育儿补贴,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司司长王海东介绍,主要考虑是0~3岁是儿童成长的关键阶段,也是家庭养育特别需要支持的重要时期。结合我国发展阶段和财力状况,育儿补贴制度覆盖3岁以前的婴幼儿养育阶段。
育儿补贴不分城乡、民族、区域,也不分一孩、二孩或三孩,实现三孩生育政策下家庭支持的全面覆盖,确保符合条件的婴幼儿能够平等享受补贴待遇。2025年之前出生的孩子也可享受补贴。根据《实施方案》,从2025年1月1日起,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3周岁以下婴幼儿发放补贴,至其年满3周岁。同时,育儿补贴的发放对象也包括2025年1月1日之前出生的3周岁以下婴幼儿,这部分婴幼儿按照应补贴月数折算计发补贴,也是发放到年满3周岁。也就是说,202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符合条件的婴幼儿,都可以领取育儿补贴。
目前,国家和各地已经完成了育儿补贴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正在进行全流程测试。各地将在8月下旬陆续开放育儿补贴申领,8月31日前各地全面开放育儿补贴的申领。育儿补贴主要通过全国统一的育儿补贴信息管理系统线上申领,也保留了线下办理渠道和人工服务。
各级财政部门正在会同卫生健康部门紧锣密鼓开展补助资金的测算和下达工作。中央财政将设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项目“育儿补贴补助资金”,今年初步安排预算900亿元左右。对于发放国家基础标准补贴所需资金,中央财政按照一定比例对地方予以补助,中央总体承担约90%。
近年来,国内一些地方结合实际,探索实施了育儿补贴政策,取得积极成效。如攀枝花市对按政策生育第二个及以上孩子的本地户籍家庭,每月每孩发放500元育儿补贴金,直至孩子3岁;呼和浩特市规定,生育一孩一次性发放育儿补贴10000元,生育二孩发放育儿补贴50000元,生育三孩及以上发放育儿补贴100000元。国家全面实施育儿补贴制度后,要加强政策统筹,地方政策要规范有序衔接。
截至2025年6月,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已达到2.53亿人。通过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发放生育津贴,使女职工在生育产假期间获得基本保障。生育医疗费用实现了从“十月怀胎”到“一朝分娩”的全周期保障。生育津贴作为参保女职工产假工资,由生育保险支付,保障产假期间的生活费用,也使婴儿得到必要的照顾和哺育。“十四五”期间参保人累计享受各项生育保险待遇9614万人次,基金累计支出4383亿元。
此外,国家医保局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全国31个省(区、市)及新疆兵团全面将辅助生殖技术纳入报销,助力万千家庭圆了“生育梦”。部分省份将分娩镇痛纳入报销,为孕产妇减负又减痛。同时,加快新生儿护理、“亲情陪产”等价格项目立项,促进儿科产科优化服务,更好满足群众对生育服务的多元化需求。
在优化管理服务方面,国家医保局优化“出生一件事”,探索新生儿凭出生医学证明参加基本医保,实现“出生即参、待遇即享”。进一步减环节、简材料、压时限,实现生育津贴审核支付10个工作日内办结。积极推动生育津贴直接发放给个人,让参保人在生育期间第一时间得到经济支持,目前全国超六成的统筹地区已经实现生育津贴直接发放给个人。
全国总工会助力推动用人单位办托和人才培养。2022-2024年,全国总工会联合国家卫健委连续三年开展全国爱心托育用人单位推荐申报,累计下拨2250万元,补助300家全国爱心托育用人单位。在经费支持方面,明确用人单位开展职工子女普惠托育服务所需的有关支出,可按规定从职工福利费中列支,用人单位工会经费可适当补充。在托育服务人才培养方面,全国总工会联合国家卫健委、全国妇联等举办了托育职业技能竞赛,提升行业技能水平和服务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