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款名为“以岭健康牌连花精油抑菌液”的产品因其外形与使用方法酷似电子烟,引发了广泛质疑。7月31日,各大电商平台已下架该产品,即使在“以岭健康”官方商城也查询不到。询问官方客服时,对方称该产品已不在售,原因是没有库存了。
此前未下架时,该产品是搭配雾化器销售的,并且与市面上常见的电子烟雾化器通用。一位知名UP主发布了一则视频质疑该产品实际是一种打着“抑菌”旗号的电子烟,涉嫌违规宣传。视频迅速引发关注和讨论,不少网友对产品的合法性与功效提出质疑。
该产品宣传视频中提到,产品萃取连翘金银花等活性精华,融入橘红、枇杷、胖大海等纯天然植物,不含尼古丁等有害物质,配合雾化器使用无药物依赖。然而,UP主随后发布的视频称,首条视频被以岭药业以诽谤为由起诉下架,投诉理由里写道该款产品涉嫌假冒情况,现各大电商平台均已下架。
记者致电以岭健康客服,对方称有该款产品,建议去官方旗舰店查看。但当记者询问官方旗舰店客服时,对方表示从未上架过这款产品。曾售卖过该产品的京东商家称因没有库存而下架,并非假冒伪劣产品。
前述视频博主在测评中发现,该抑菌液附带的雾化器与市面上现有电子烟杆外观一致,使用方法相同;精油密封于“烟弹”内,普通人无法从中取出原液进行擦拭,只能通过雾化器吸入。因此,该博主认为以岭健康推出这款“连花精油抑菌液”实质上就是在售卖“电子烟”。
中国控烟和健康协会公益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兼秘书长李恩泽指出,这类外观酷似电子烟的雾化产品本质上是“变种电子烟”,即使取得药品或医疗器械资质,也应加强监管并明确销售方责任。它虽然不含尼古丁,但易引发青少年的好奇心与模仿风险。
今年5月底,在国家烟草专卖局针对电子烟监管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烟草专卖局专卖监督管理司副司长孙冀指出,针对草本雾化器问题,国家烟草专卖局专门印发了《关于新型电子烟产品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明确不含烟碱成分,全部或部分雾化为气溶胶供人抽吸、吸吮、咀嚼或者鼻吸等的产品,依照电子烟的规定管理。因此,该类假借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名义生产、销售的草本雾化器属于电子烟。
另外,2025年,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标准管理中心修改《2020-2025年医疗器械分类界定结果汇总》,作废了医用加热雾化器分类结果,从源头上杜绝了草本雾化电子烟取得医疗器械注册。但市面上仍有不少商家在售卖宣称“0尼古丁”的草本雾化器、中药雾化器等。
李恩泽建议,应完善全国控烟立法,严格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此类产品,并督促电商平台履行审核与管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