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情通报是公安机关权威信息发布的重要载体,蓝底白字代表着官方信息的公信力。发布虚假警情通报、炮制恶性网络谣言、捏造耸人听闻的细节,会误导公众认知,不仅消耗网民情绪,还损害政府公信力,甚至引发公众恐慌,严重扰乱社会秩序。
近日,网上接连出现三起发布虚假警情通报的恶性造谣传谣案件,公安机关网安部门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其中一起案件中,白某某(男,29岁)和陈某某(男,18岁)为博取关注,在互联网平台传播虚假警情通报,声称昆明驾车撞人案导致131人死亡,造成谣言扩散,扰乱公共秩序。目前,两人已被刑事拘留。
另一案件中,网民邵某豪同样为了博取关注,在互联网平台上发布虚假警情通报,称杭州自来水接入粪水,造成谣言传播,扰乱公共秩序。目前,邵某豪已被刑事拘留。
第三起案件涉及黄某忠(男,39岁),他在互联网平台发布涉释永信的虚假警情通报,造成谣言传播,扰乱公共秩序。目前,黄某忠也被刑事拘留。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并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将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此外,网上造谣传谣还可能构成诽谤罪、寻衅滋事罪、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等。
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或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予以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或法人的商誉,还需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警方提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网上发布信息言论应遵守法律法规。对于编造、传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将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刑事处罚。请通过警方官方账号和权威媒体获取真实警情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