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一审被判10年半,王小平踹翻被告人席,要上诉 做无罪辩护 罕见自辩无罪个案!7月30日上午,湖北省松滋市法院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王小平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70万元。法院还决定对王小平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当天,王小平的亲属表示,王小平不服判决,将提出上诉,律师将继续为其做无罪辩护。
知情人士透露,一审认定王小平受贿金额为545万元,比检方指控的645万元少了100万元。在宣判现场,王小平情绪激动,甚至踹翻了被告人席。
根据《刑法》,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量刑范围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2016年发布的《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受贿数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此前报道指出,王小平案是足球领域系列腐败案中罕见自辩无罪的个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