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1日,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金成等三人非法集资案公开宣判。金成因犯集资诈骗罪、洗钱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李晶因犯集资诈骗罪、洗钱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曹靖宇因犯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金成、李晶及曹靖宇未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开展非法集资行为。他们在明知大连圣同润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无盈利能力的情况下,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兑付集资参与人本息、公司运营、支付员工工资提成和个人挥霍消费。自2016年4月15日至2023年10月8日,金成等人以实际控制的多家公司非法吸收了10万余名集资参与人的资金共计人民币107亿余元,造成8万余名集资参与人损失73亿余元。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金成、李晶分别指使他人将非法集资款项通过提现或转账等方式转入其他公司或个人账户,由他人为其代持股权、债权、房产、股票等。
法院认为,金成等人的非法集资行为严重扰乱了国家金融管理制度,造成全国多地数万名集资参与人财产损失,依法应予以严惩。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被告人家属及集资参与人旁听了宣判。金成等人归案后,公安机关开展了涉案资金、股票、保险、房产、车辆等资产追缴工作。相关资产将在判决生效后依法返还给集资参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