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暴富?不,是一夜入狱!2023年,江苏句容的刘某某在刷短视频时看到别人通过野外探宝挖出古董致富,心痒难耐。他随即花费千元网购了一台金属探测仪,开始了他的寻宝之旅。
不久后,刘某某真的挖到了一个藏宝陶罐,里面装有39件宋元时期的银鎏金簪饰。兴奋之余,他迅速联系了掮客沈某某,将这些文物以20万元的价格卖出,并给了中间人1.88万元作为辛苦费。
然而,这笔钱还没捂热,警察就找上了门。2024年2月,刘某某因倒卖文物罪被捕,最终被判5年有期徒刑并罚款3万元。
刘某某原本是一名普通打工族,直到他在某天刷到一条“野外探宝”视频。视频中,主播用金属探测器挖出了古钱币,并声称转手就能赚几万元。受到启发,刘某某也购买了同款探测仪,开始四处搜寻,从村口荒地到干涸水库,甚至公园都不放过。
2023年枯水季,刘某某在某湿地公园探测时,仪器突然发出尖锐鸣响。他疯狂刨土,最终挖出一只布满青苔的古代陶罐。打开一看,里面整齐码放着39件银鎏金簪饰,做工精美,有些还镶嵌宝石。刘某某立刻联系了掮客沈某某,两人决定伪造“家传宝贝”的身份,避开文物监管,通过网络找到浙江买家,打包价20万元成交。
2024年2月,句容市公安局接到线索,迅速锁定刘某某。经调查发现,这39件首饰中有4件二级文物、6件三级文物,其余为一般文物,均属国家所有。刘某某明知违法仍倒卖,构成倒卖文物罪。中间人沈某某主动投案,但因协助销赃同样获刑。最终法院判处刘某某5年有期徒刑和3万元罚金,沈某某则被判处3年缓刑4年并罚款1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地下文物归国家所有,私人无权买卖。倒卖三级以上文物最高可判10年,即使是一般文物,非法交易也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很多人以为捡到的就是自己的,这种想法大错特错。类似案件中,不少探宝者因法律意识淡薄,一夜暴富变一夜铁窗。
希望刘某某的故事能让所有做着“寻宝暴富梦”的人警醒——文物不是商品,而是历史的见证。下次如果挖到“宝贝”,请第一时间报警,别让贪婪毁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