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向市场监管总局备案召回计划。
自即日起,召回一汽解放青岛基地2023年1月10日至2024年11月20日期间生产的部分仓栅式运输半挂车、厢式运输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厢式运输车,共计158辆;自即日起,召回一汽解放长春基地2023年2月24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生产的部分仓栅式运输车,共计21辆。
此次召回范围内的部分车辆,反光标识粘贴间距不满足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反光效果不良,存在安全隐患。一汽解放青岛汽车有限公司、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将免费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检查并更换反光标识,以消除安全隐患。
自即日起,召回一汽解放青岛基地2023年1月10日至2024年11月20日期间生产的部分仓栅式运输半挂车、厢式运输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厢式运输车,共计158辆;自即日起,召回一汽解放长春基地2023年8月22日至2024年11月13日期间生产的部分仓栅式运输车、厢式运输车、平头柴油载货汽车、畜禽运输车、翼开启厢式车,共计53辆。
此次召回范围内的部分车辆,由于侧防护或后防护装置的安装尺寸不满足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如果车辆发生碰撞,可能无法有效起到防护作用,存在安全隐患。一汽解放青岛汽车有限公司、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将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检查并更换侧防护或后防护装置,以消除安全隐患。
自即日起,召回一汽解放长春基地2023年2月23日至2024年10月27日期间生产的部分仓栅式运输车,共计82辆。
此次召回范围内的部分车辆,顶棚杆未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固定,导致车辆装载货物有超高、超载及顶棚杆脱落的风险,存在安全隐患。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将免费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顶棚杆进行焊接,以消除安全隐患。
上述召回活动是基于公安部共享缺陷线索,在市场监管总局启动缺陷调查的情况下开展的。一汽解放青岛汽车有限公司、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将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