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12时22分,北京市通州区张采路与东六环辅路交叉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导致三车损坏,其中一辆京A牌照的大巴车侧翻,车上7名学生和2名老师受伤。事故发生后,通州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迅速联合市交通运输执法总队一支队展开应急处置与案件查办工作,确保师生安全并依法打击非法客运行为。
接到区交通支队长陵营大队的通报后,通州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立即部署执法力量进行应急处置。在市交通运输执法总队的支持下,安排应急分队赶赴事故现场,并派遣其他两个执法分队前往长陵营大队及潞河医院进行调查询问与证据固定。整个过程响应及时、分工明确、协作高效,确保第一时间开展事故调查。
经现场核查,驾驶员许某驾驶京A牌照大型普通客车载有26名乘客(4名老师和22名学生),参加北京中社博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组织的研学活动。该公司相关负责人通过联系王某配备活动使用车辆,要求使用合规车辆,车费为每天1100元,合同约定租车10天,待研学活动结束后一并结算。王某将业务转交给许某,并承诺将每日车费全部付给许某。事故当天车费尚未支付。该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非营运”,执法人员认定驾驶员许某驾驶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车辆从事客运经营,相关法律责任由许某承担,并于当天立案处置。
面对涉未成年人非法营运案件,执法人员坚持“严查快办、及时处置”的原则,多角度同步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办案人员对车辆驾驶员、承运联系人、随行教师等多方进行调查询问,调取并核对租车合同、支付信息等关键证据,明确法律适用依据。执法人员依法扣押涉案车辆,完成对当事人的询问笔录并送达行政处罚事前告知书,拟对其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行为处以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此次案件查处高效有力、程序规范,市区两级交通运输执法队伍秉持执法为民理念,密切联合执法,有效打击了非法营运行为,展现了良好的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