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大同一起看似普通的交通事故在网络上引发热议。事件涉及一位驾车进入小区的女司机和一名骑自行车的女子。事发时,小区道路两侧停满车辆,仅中央留出一条狭窄通道,女司机驾驶车辆缓缓驶入并准备右转。此时,距离女司机车辆20米开外的骑车女子突然翻车摔倒。值得注意的是,双方没有任何直接接触,且女司机当时还未完成右转动作。
事发后,骑车女子在原地停留了一分钟后离开。然而当晚,她找到女司机索要医疗费用,理由是这是一起无接触交通事故,自己因此受伤需要检查身体。女司机感到冤枉,选择报警,并提供了行车记录仪作为证据,希望通过法律途径厘清责任。
交警最终判定双方承担同等责任,女司机不仅要赔钱,还要向骑车女子道歉。交警解释称,女司机在经过路口时没有仔细观察,需负一定责任。这一结果在网上引发争议,许多人认为判罚缺乏依据,担心会助长“碰瓷”行为。
从视频证据来看,女司机行驶速度缓慢,与骑车女子距离较远,难以直观判断其驾驶行为与骑车女子摔倒之间存在必然因果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件,“接触”并非构成要件。在无接触交通事故中,判断责任的关键在于当事人行为对事故发生所起的作用及过错严重程度。但在实际操作中,准确界定因果关系和过错程度是个难题。
此次事故中,交警判定同责可能考虑了未公开的细节,如现场交通环境和行驶路线的潜在冲突。但由于信息透明度不足,公众难以理解判罚逻辑。对于此类争议较大的事故,相关部门应更加注重程序公开与证据说明,通过详细解释和展示调查过程,让公众信服判罚结果,避免不必要的质疑。
这起大同无接触交通事故不仅关乎两位当事人的权益,也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在日常出行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提高安全意识,同时妥善保存行车记录仪等证据。交通管理部门和司法机关在处理类似案件时,应在法律框架内平衡各方权益,确保每次判罚都经得起法律和公众的审视,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和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