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官方通报了司机亮证逼迫让路事件的调查情况。经调查组核实,涉事女司机侯某某,28岁,户籍地址为防城港市防城区江山镇某村,是钦州市一家民营汽车配件公司的员工,非公职人员,其父母均为防城区江山镇某村村民。
侯某某及其丈夫黎某(防城港市上思县某镇消防救援站二级消防士)在接受询问时证实,视频中侯某某所亮证件是黎某放在车上的个人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她亮证是为了吓唬对方,以达到让其退让的目的。侯某某的行为在网上曝光后产生了不良社会影响,公安机关正在依法调查处理。尽管黎某当时不在现场,但他未妥善保管应由其本人保管的行政执法证件,而是将其随意放在妻子的私家车上,导致该证件被非法使用,造成严重后果,涉嫌违反工作纪律。防城港市消防救援支队已对其立案调查。
关于侯某某是否存在炫富行为,经核查,她驾驶的奔驰车是她在2025年1月购买的一辆二手车,购车价为17.8万元,首付10万元,贷款7.8万元,车主为其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