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法院公布了一起案例。上饶市的郑先生送母亲入土为安时,发现母亲墓碑上的字被刻错了。墓碑落款人中,郑先生姐夫名字中的“通”字刻成了“道”字,而侄女姓名也搞错了。制作墓碑的邓火生(化名)表示,刻错字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凿掉修补即可。但郑家人不同意,邓火生便重新又刻了一块墓碑。而要将这块正确的墓碑立上去,唯一办法就只有撬开已经修好的坟墓。由于别无他法,郑家人只有选择撬开错误的墓碑,重新安装新的墓碑。
几天后,邓火生找郑先生结账时,郑先生要求其就此事进行书面道歉后再支付费用。第二天,当郑先生将打印好的道歉信给邓火生手书签名时,邓火生当场就气坏了。“后面他就不认了,好像说道歉书是不用写的,做错事很正常,你还会抓我去枪毙啊,说这样的话出来。”双方不欢而散。
随后郑先生将邓火生起诉至上饶市玉山县人民法院,要求其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2000元。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原告向被告支付2200元工钱,同时被告向原告进行书面道歉,并支付1200元精神损失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