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租后“黑中介”各种理由拖扣押金 租客维权难!租房合同背后的押金常作为履约担保,在出租方与租客之间架起信任的桥梁。然而,当租房期满,不少租客发现押金返还过程中遭遇克扣、拖延甚至拒不退还的情况。“押金难退”已成为租房市场上的常见问题。
在江苏省南京市某大学读书的任刚有这样一段不愉快的经历。2024年8月,他在无锡市实习结束时向房东提出退房要求,但房东一直表示“不着急退”。两个月内,任刚多次联系房东无果后,从中介处获取了房东的个人信息并向警方求助。警方建议双方调解,仍未解决问题。最终,任刚向法院提起诉讼。10月中下旬,在法院协调下,房东分两次退回了1700元押金中的1500元,剩余200元再无着落。
去年,山东青岛的樊女士也遇到了类似问题。签约前,中介承诺不收取中介费,却以“服务”为由收取每天4元的维修费和打扫费。租赁到期后,中介保证15个工作日内自动返还押金,但期限过后并未退还。樊女士多次催促无果,最终在当地居委会帮助下才拿回全部押金。她表示今后租房会更加关注渠道正规性和纸质合同,避免再次被“黑中介”坑骗。
许多租客都有过类似的遭遇。根据《住房租赁条例》规定,出租人收取押金时需在合同中明确数额、返还时间和扣减情形等事项。除合同约定外,出租人不得无正当理由扣减押金。此外,住房租赁经纪机构不得代收代付租金和押金,否则将面临罚款、停业整顿等处罚。
北京市物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毕文强认为,禁止中介经手资金能有效防范“租金贷”和“卷款跑路”等风险,但需要配套制度支持。他建议建立资金存管制度,押金存入银行专用账户,退租后3个工作日内解冻;推行履约保险替代制度,鼓励房东购买押金保险;推动经纪机构转型,提供验房、合同备案等增值服务。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京津冀房地产研究院院长赵秀池建议通过加强宣传提高各方遵纪守法意识,使用示范合同和合同备案管理明确押金规定;建立租赁信息平台强化反馈举报机制,及时曝光违规行为;设立政府监管账户监督租金和押金。这些措施有助于落实《住房租赁条例》,保障租客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