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25日,49岁的湖南湘阴人肖新良收到了期待已久的判决,撤销了他此前接受的行政拘留处罚。从2023年7月开始,经过两年的努力,经历两次上诉和三次判决,肖新良终于成功“翻案”。最初的行政处罚源于他在一段30秒视频下发布的一条12字评论。
2023年7月5日上午,肖新良在刷短视频时注意到一条发布于前一晚的30秒视频。视频展示了消防车救援画面,并配有四行醒目的白色繁体字,描述了一起发生在湘阴县弼时街的坠楼事故。当时,湘阴县老城区正在进行集中整治改造,包括统一门面房广告招牌样式等。肖新良认为事故是由于楼房建筑质量不达标,于是在评论区留言“还在搞豆腐渣工程,统一招牌?”。这条评论收到了6个点赞和1条留言,其中一位IP属地显示为湖北的网友“蒋建良”回复称:“那你就不晓得吧!他好多姨妹子、舅子都是做广告公司的”。
肖新良认为这位网友提到的“他”指的是当时的湘阴县县委书记李镇江,后者于2024年7月13日被依法“双开”。然而,这条短短12字的评论却给肖新良带来了麻烦。7月7日,湘阴县公安局以肖新良发表的评论为“不实言论”、“在网络上起哄闹事”为由,认定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对其处以行政拘留五日。
对这一处罚决定不服的肖新良,在被释放后向湖南省汨罗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023年12月27日,汨罗市人民法院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随后,肖新良向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但2024年4月1日,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样驳回了他的上诉,维持原判。
肖新良依然没有放弃,他认为一审和二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于是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改判。2025年6月25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撤销了原一、二审判决,并指出肖新良的评论虽不当,但并未构成扰乱公共秩序或寻衅滋事,应予撤销。
谈到这些经历,肖新良心情复杂。他的小女儿曾笑着问他是否“蹲大牢去了”,这让他感到无奈。尽管复议上诉之路漫长曲折,但他并不后悔,始终认为那短短12字的评论不应被视为寻衅滋事。
北京市中伦文德(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刘芬宇指出,结合一二审中的证据,可以看出肖新良的评论基于一定事实,并非编造或散布虚假信息,且未达到扰乱网络秩序或现实社会公共秩序的程度,故不应以网络寻衅滋事罪对其进行拘留。刘芬宇还提醒广大网友在网络平台发表言论时应避免编造或传播虚假信息、恶意攻击他人或群体、煽动地域或民族对立、发布涉政敏感内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