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员工遭性骚扰被辞后起诉 法院判了 赔偿3.3万余元!杜某在朋友家聚餐后打车回家时,被公司领导赵某猥亵。报警后,赵某被行政拘留7日。事后,公司终止了杜某的劳动合同。因身心受创,杜某被诊断出创伤后应激障碍、抑郁障碍、失眠等病症,无法继续工作,甚至产生了轻生念头并写下遗书。杜某将赵某诉至法院索赔7.5万余元。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公布了一审判决,赵某需赔偿杜某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赔偿金共计3.3万余元。
赵某是宁夏某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杜某是该公司员工。2024年11月12日23时30分许,杜某与赵某及其他同事在朋友家做客后,行至某丁字路口准备打车回家时,赵某抱住杜某并亲吻其脸部,还对杜某进行猥亵。2024年11月15日,杜某向派出所报警称被赵某猥亵。2024年12月1日,永宁县公安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赵某行政拘留7日。
杜某于2024年11月多次到医院就诊,诊断为心悸、室性期前收缩,花费医疗费876.76元。2025年3月14日,杜某再次就诊,诊断为创伤后应激障碍,建议休息治疗,加强心理护理,监护安全严防自伤、自杀等。3月17日,杜某再次就诊,诊断为创伤后应激障碍、混合性焦虑和抑郁障碍、非器质性失眠。建议药物、心理调整。3月19日,杜某再次就诊,诊断为心悸、失眠。建议到身心医学科诊治、休息、避免情绪刺激波动。以上就诊杜某花费医疗费367.84元。
杜某在公司的月工资为4182元。2025年1月2日,公司在宁夏日报发布通知,终止了杜某的劳动合同。3月,杜某将赵某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赵某赔偿她人身损害的各项费用等合计2.5万余元,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5万元。庭审中,杜某向法院提交了写给家人的遗书。
法院认为,赵某的行为违背他人意愿,以肢体行为等方式对杜某实施性骚扰,导致杜某的身体、心理、精神受到伤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杜某主张的医疗费1244.6元、交通费300元,法院予以支持。因赵某的性骚扰行为导致杜某多次到医院就诊治疗,给杜某造成了心理创伤,致使杜某短时间内无法工作,直接导致公司终止了杜某的劳动合同。综合以上因素,法院酌定误工期为三个月,误工费为12450元;杜某主张的精神损害赔偿金,法院认定赵某应赔偿20000元。
最终,法院判决赵某赔偿杜某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合计13994.60元,并赔偿杜某精神损害赔偿金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