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关于公司设立厕所报备群的消息引发关注。据一名IP地址为重庆的网友发帖称,其所在公司不仅要求员工上班期间上交手机,还规定上厕所必须在“厕所报备群”内发送时间截图。该网友是一名暑假工,认为这种规定让员工几乎没有私人时间。从网友提供的截图可以看到,公司内部的“厕所报备群”有17名员工,部分人按固定格式报备了如厕时间。
上海邦信阳(武汉)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罗胜表示,公司的这种做法涉嫌侵犯员工的人身权和人格权。上厕所是人的基本生理需求,劳动者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受《民法典》和《劳动法》等相关法律保护,员工有权自主安排。公司强制要求报备并截图,是对员工人格尊严的不尊重。罗胜还指出,《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涉及员工权益的规章制度必须写入员工手册,并经过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公示后方可生效。而涉事公司单方面推行“如厕报备”制度,并未经过上述合法程序,在程序上已构成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