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骑共享电车驮长椅载仨同伴被约谈 危险骑行引关注!一名少年骑着共享电动车,后面“驮”着一张长椅,坐着三名少年,四人“欢乐”同行。这一幕被不少行人用手机拍摄记录,并发布在自媒体平台上,引发了众多网友的转发和热议。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了解情况后立即展开调查。经调查发现,2025年8月1日,呼和浩特市街头出现一辆共享电动车“驮”着一张公园里捡来的长椅,三名少年挤坐其上摇摇晃晃骑行。四名少年刚刚升入初中,均未满16周岁。
随后,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新城大队迅速响应,多部门联动追查,于8月8日18时成功约谈了四名涉事未成年人及其家长,在大队会议室进行了一场严肃的交通安全教育课。
约谈会上,民警指着事故案例片严肃发问:“你们知道这样骑行有多危险吗?”屏幕上,电动车超员引发的侧翻事故触目惊心,碎片散落的路面与伤者痛苦的表情形成强烈冲击。民警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详细讲解:“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这不是儿戏!超员会导致车辆重心偏移,紧急制动时极易失控。”
面对民警的教育,起初有些不以为然的少年们逐渐低下了头。一名穿白色T恤的少年小声说:“当时觉得好玩,没想那么多。”民警当即指出:“交通安全没有‘觉得’,每一条法规都是用事故和血泪换来的。”
民警向家长们出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明确告知:“未成年人骑行造成他人损害的,监护人要承担侵权责任。作为家长,必须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家长们纷纷表示懊悔。“平时总觉得孩子在身边就安全,忽略了交通安全教育。”一位母亲红着眼圈说。在民警的见证下,四名未成年人与家长共同签订了《安全承诺书》,承诺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杜绝危险骑行行为。
新城大队民警表示,将联合学校、社区开展“交通安全进校园”活动,通过情景模拟、案例讲解等形式增强未成年人安全意识。“共享单车不是‘杂技车’,”民警提醒广大市民,“发现未成年人危险骑行可及时劝阻,共同守护孩子们的出行安全。”
这场特殊的约谈会不仅对涉事家庭进行了警示教育,更向社会敲响警钟:未成年人交通安全需要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努力,唯有织密安全防护网,才能让青春的骑行始终行驶在安全的轨道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