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最新公告 暂停部分对美加征关税!为落实中美经贸会谈共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自2025年8月12日12时01分起,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在90天内继续暂停实施24%的对美加征关税税率,保留10%的对美加征关税税率。
这次中美继续暂停实施部分双边加征关税,是进一步落实两国元首6月5日通话重要共识的举措,有利于实现双方各自的发展目标,并促进世界经济的发展与稳定。